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掌家女主只种田 > 【1135】味觉小娘子29(4000+)
    申晴和余景天留下来听他们这些详细的计划,明显有些不合时宜,端看其他人对他们仅仅点头就能看出来不喜之色,但碍于林森的面子,谁也不好说什么,当然,他们也只能听着,根本就插不上嘴。

    申晴还好点儿,她在山寨里做出了点成绩,这些人也有所耳闻,可余景天是什么来历?就因为她是这个申晴带来的,就能堂而皇之的坐在这里听他们密谋大计?

    有瞧不起他们俩的,在会议接近尾声的时候,笑着调侃:“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申晴都听得要打瞌睡了,冷不丁有人反过来问他们,倒让她有些意外。

    “意见?不,我们没意见,又没有经验,更没有本事,何来意见?”

    申晴只是来看看,出于对林森的好奇也好,盗墓的稀罕也好,反正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中干涉什么。

    自然也没打算认真听,仔细听,然后生出什么想法。

    但余景天却皱着眉头看着林森。

    “你们是不是太自信了点儿?就真的以为官府不会对你们做些什么吗?”

    林森挑了下眉,示意他继续说,余景天也没客气。

    “我不知道你们前面成功了多少例,又得到了多少好处,即便是如今那些官员人人自危,没空也没心去做政绩,可真如你们所说,能一眼看出来的破绽,他们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呢,不觉得奇怪?“

    林森目光里带了一丝笑意:“你的意思是,他们故意送给我们的?”

    “也不定是冲着你们来的,或许是冲着你们这个行当?我觉得他们真如果想将财产转移出去,绝对不会趁现在,而是经年累月都在做这些事儿,突然之间的转移,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表象问题。”

    表象,不就是做给外人看的?不仅是他们,也许还有其他同僚?毕竟,盯着自己碗里这口饭的,可不只是你自己人,还有你的竞争者们。

    这个时候的他们,不说人人自危吧?反正都在为自己将来找退路,虽然官小,没有那些大人物影响大,可难保朝廷改朝换代之后,不会改政策,如果政策变了,他们能不能继续当官且不说,就怕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金国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即使上头的人换了样,这下面的人通过一层一层的剔除,选拔,没有个三五年,也到不了这九品芝麻粒的小官这儿。

    这个时候他们的心思都在如何给自己寻找退路,如何安然无恙的度过这几年上,所以对于这些顽固分子,他们不想招惹,更不想他们在这个时候闹事儿,给他们添麻烦,如果是时候的送点甜头给他们,能让他们安静下来,那他们还是愿意的。

    等申晴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余景天的具体意思时,她惊讶了。

    因为这话能从一个小乞丐的嘴巴里讲出来,说明他刚刚真的认真在观察,在听了。

    而他能当着林森的面说出来,或许真没把他当外人,所以林森让他说,他也就大方的直言了。

    一直以来,申晴都只以为余景天只是认得几个字而已,但是今天的这些话,让她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藏拙了?

    咱也不追究他说这话对不对,单这句话里用到的词汇,都已经超出了她对余景天的认知。

    回头去看林森的表情,似乎也有些意外。

    但明显,他认同了余景天的判断,而且还很肯定的对他说。

    “你说这是他们故意送给我们的,倒也没有错,因为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懒得去想他们将大批财产藏到了哪里,因为这个没有一天两天的,查不出来,如果我们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查证这些,一不小心把人逼急了,惹毛了,对我们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和这些贪官污吏共事,就是他们敬你一尺,你就要退后一步,不能蹬鼻子上脸,否则就等着被灭吧!”

    “总而言之四个字‘见好就收’。”

    真将人家的家底都抄光不放过了,那些当官的会放过他们?官匪还能像如今这般和谐共处?

    做梦吧!

    申晴对于林森的做法并不觉得奇怪,毕竟他不是一辈子留在这里的人,总要给山寨的老百姓留一条后路,如今就是与我方便,与你平安。

    官家用这种方法把一小部分的钱输送出去,运气好没人发现,还能是自己的。

    运气不好被人抢了,或者被盗墓者挖走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你只是小官,你也做不到像皇帝那样修建地宫,否则你去看吧,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四方商贾,谁家祖上的墓没有被盗过?

    民间这样的盗墓贼多了去了,你防不胜防,既然防不过来,不如就给人家留一条路走。

    也许在他们看来,送给林森的钱财是落在他的口袋里了,只要把钱给他了,他就不会再找事儿。

    但他们不知道的事儿,这还是个侠匪,钱是收了,可却不是自己腰包,而是直接送给了比他们更困难的老百姓。

    等同于贪官如何鱼肉百姓的,他们这些侠匪就以自己的方式再还给百姓。

    而受到他们帮助的人,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经过一系列的考察和问询的。

    谁家里有冤屈,谁家里有不忿,谁家里又揭不开锅,林森都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找到相对应的人。

    继而再进行帮助。

    严格说起来,这小子还算是一个仁义之士。

    最起码,比她这一世目前为止,所能做的,多的多。

    值得钦佩。

    余景天在林森缓缓解释之后,也惊讶的看着他,久久无法平息内心的震撼。

    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抢来的那些钱,根本就没在身上暖热过,而如今他们这个庄子,以及山寨里面流通的钱财,都是靠林森自己靠生意和贩卖粮食挣回来的,是干净钱,和那些抢来的银钱,从未混为一谈。

    “目前为止,我们的业务限于府城之内,之外还未拓展,光是府城内的这些小虾米奉献出来的路径,就足够我们掌握到的老百姓分吃了,当然,这事儿不是常有的,饥多顿饱一顿时有发生,得靠运气,毕竟大家都是良民,还得靠正儿八经的劳动换取劳动果实,不是吗?”

    申晴撇了撇嘴,说的还挺官方,说白了就是这种好事儿不可能天天遇得上呗!

    “那这次让我们俩来,观摩什么?”

    “咱们的人抢劫盗墓啥的,你们有兴趣没?有兴趣的话就跟着,没兴趣的话,就跟着我去府城转悠转悠,顺便见识一下那些有钱人家的深宅大院有多铺张。”

    余景天在听到盗墓二字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咱们寨子里还有盗墓的高手?”

    一旁的中年大叔笑道:“不说别人了,寨主就是行业里的老手了,怎么?你有兴趣?”

    对比刚刚,重新认识到余景天的众人,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余景天毫不掩饰自己的兴趣:“我想跟着你们去,行吗?”

    “当然可以,有兴趣就来呗,不过先说好啊,这事儿要是心里面犯忌讳的话,最好不要参与,”

    余景天冷哼一声,“我孤家寡人一个,有啥可忌讳的?我命硬的很,饥荒年都没饿死我,又因为抢劫数十次的死里逃生,能跟死人打交道最好,毕竟,比起死人,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诶唷,小小年纪怎么有这么深的感悟啊,既然如此,那你下午就跟着我走,这次我领队。”

    余景天立即向大叔请教起来,林森看了眼明显兴致缺缺的申晴:“你么兴趣?”

    申晴翻了个白眼儿给他,“又不是去考古,有啥可看的?没兴趣。”

    “那感情好啊,跟我去府城,我带你长长见识,顺便去赌坊酒楼里转转。”

    申晴想着,闲来无事,转转也行,就点头应下了,然而余景天分出的耳朵却听到了两个人的商议,转头就对申晴呵斥。

    “他去喝花酒呢,你跟着去干啥?还不如和我一起去呢,或者,你留下来在庄子里转转也行啊,去什么酒楼赌坊?”

    申晴被余景天突然高出来的分贝吓了一跳,转念一想就明白这货在急什么了,当即有些好笑。

    “他林森喝花酒关我什么事儿?我是去玩儿的,又不是去泡妞的,当我小我可不傻。行了啊,你忙你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有,以我的本事,谁能近的了我的身?”

    这话申晴没有偷偷说,而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但是应该只有林森和余景天能听得出来她话里面的弦外之音。

    “那也不行,不能去。”

    余景天虽然只比申晴大月份,但是个头却是比她高半个肩膀不止,他一站起来,竟然还给她带来了几分压迫感。

    余景天长相不差,端的是地正方圆,脸型也属那种棱角分明的八边形,每个角度都恰到好处的合适,如果用现代颜值来形容的话,属于那种非常适合演古装剧的帅气脸庞。

    而非有一种颜值,可能现代装看起来还不错,但是一到古装就现原形的帅气。

    余景天和林森的颜,都属于古代帅哥的标准。

    林森的帅胜在了气质和底蕴。

    而余景天的帅,则胜在了外在。

    单论颜值的话,林森的颜比不上余景天的貌,但林森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气质,却完胜稚气未脱的余景天。

    在古代,男子二十岁会行加冠礼,表示成年。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有宗族寺庙,就要到二十岁行加冠礼。

    就如女子十五岁需要行及笄礼一样。

    即使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子,只要有宗族在,就一定会有这种仪式感。

    可惜的是,不管是她,还是余景天,亦或者是林森,三个人都没有所谓的家族可以靠。

    所以林森到现在的头发也没有束起来。

    余景天的头发披散着,鬓角两侧还梳得有碎发,整整齐齐的时候,即使穿着朴素,却也有几分丰神俊朗。

    林森也是同样的发型,但却给你一种狂野不羁的野性美,在余景天安静的时候,还偶尔能让你感觉到几分书生气,可林森,呵呵,完就是不着调的猴子,上蹿下跳之后粗犷邪祟。

    也得亏他的条件不允许他打扮的花枝招展,要不然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花孔雀鸭官儿了。

    申晴觉得,这可能跟两个人的出身有很大关系。

    时至今日,即使余景天没有提及过自己的身世,但从目前为止的表象来看,他不仅仅是识字那么简单,因为有些基因,单从这些外在条件上就能表现的出来。

    林森不拘小节的性子和他的成长环境有莫大的关联,所以别看他还没束发加冠,其实心里已经成熟了,所以那些无意间表现出来的气势,自然不是比他小六岁之多的余景天能有的。

    余景天帅是帅,毕竟年龄和阅历在那儿放着,稚气未脱虽然有些过分,但终究还是不够沉稳。

    林森的气场总能通过外表的微表情表现出来,他想让你看出来了,就会很明显,他要是不想让你瞧出来,即使脸部表情再丰富,你看到的也是假象。

    申晴也是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总结出来的。

    两个人或许都还有自己的秘密没有说出来,但这不影响她对他们的欣赏。

    毕竟,谁还没有个秘密啊,她不就有秘密?难道她不说出来,对他们就不够真诚了?

    没有那回事儿。

    所以两个人不管是谁有所保留的身世,她都没有真正的放在心上。

    如今小不点像大人一样教训她,让她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小儿科,需要被人这般叮咛,自然而然的,也就不会给他这个面子。

    余景天对她的回答自然是不满意的,可又深知她的脾性,一旦决定了事儿,很少会因为谁去改变。

    只能目不转睛的盯着林森:“你带她出去可以,但是,不允许你带她去喝花酒。”

    林森觉得有些好笑,虽说余景天比他早认识她,早一步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事实,但也没必要这样明目张胆的抹黑他吧?

    “老子从来不去那些不干不净的地方,不信你问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