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名侦探柯南之缺月 > 琴酒思想觉悟很高
    博士弄坏了爱书,北风其实不生气,他觉得博士使用很得当。

    阿笠没受伤就好。

    而且,北风买书,一般都是按斤称的,家里没有孤本,基本就是,一本外借,一本自留,一本收藏。

    所以没有关系的,以后不借博士看书了。

    主要是,博士保管书的位置,有点不对。贴身保管,也不是…那么个贴屁股的贴身啊!

    他是缺厕纸吗?

    ……

    “嗡嗡嗡!”

    别误会,他北风不是蜜蜂,是手机响了。

    琴酒小朋友,今天终于有记得来电话。

    “喂,酩,接任务。”

    ……

    虽然相隔有些远,两个人。或者说,杀手和死神,他们是立于同一片月光下的。

    夜很美,没有刮风。

    北风觉得,琴,还真是……

    不愧是酒厂子里辛勤的大黄蜂!

    ……

    隔了四条街,是北风与宫野明美初识的八百一夜街,琴酒点着一根烟,忙活了一整天,好不容易闲下来。

    黑衣人站定,苍白的指尖解下风衣一枚扣子。

    狭长的眼睛,在白炽灯下不适的眯起,掩去了或暗绿或铁灰的瞳孔。

    眼中凶光闪动,他没有回头,也不是要去拆家。

    琴酒…只是,迷路了,在自己的地盘。

    他的面前,是墙。

    一整张墙宛如漆黑的显示屏。

    手机显出的白色光芒很微弱,几乎被黑暗吞没。

    黑色,有时候,也会向往白色,就像淡泊的人也会寂寞。

    雷小锋不适合做杀手,杀手的眼里……

    是没有光的。

    “说,我笔记一个。”北风默默拿起本子。

    “的任务是…”

    “杀了我。无论用什么办法。”琴酒很淡然的,说着奇怪的话。

    伏特加惊恐的看着琴酒。

    老大…

    他想干什么?

    伏特加只听到,对面雷小锋淡淡的说着:“这个玩笑,不好笑。”

    不是玩笑……

    原本金色的发,已经快要白了,身体一遍又一遍超过极限,就像运动员有适龄期一样,等到了一定的年龄,杀手的身体素质,也会开始走下坡路。

    他需要一个人来逼自己近步。

    只是琴酒自己一个人,也不是不可以。

    他很自率。

    不过,有猎人和猎物的戏,才算完整……

    本来之前…

    这个位置是留给黑麦威士忌的。

    ……

    “冷吗?”

    北风问了一句,人类,只有在寂寞寒冷,或者想要表达好感的时候,才会说这种傻话吧……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琴酒看似话不对题的来了一句。

    他才说完,一抹乌云猛然飘过,把月亮遮住了,手机的灯刚好熄灭了,世界重新归于黑暗。

    远处,城市和城市的光,渺小到……难以觉察。

    夜幕降临,人们撕下华丽的外衣,精致的面具,在这包容一切的黑暗中释放心中的恶魔。

    从此,恶魔得到释放,信仰开始发光,黑夜,美丽而可怕。

    ……

    “老大,暖宝宝,要吗?”伏特加从兜里掏出了两片成年人大小的暖宝宝,问琴酒。

    “不要。”男人淡淡的回答,拢了拢披风。

    “酩,换个代号,雷小锋,不好听。”

    北风:“……”

    这个琴酒是老妈子还是包租婆,管什么han(闲)事?

    好吧…

    似乎不只是今天,琴酒一直都很奇怪,就没正常过。

    他大概是太累了。

    北风一向对外国友人态度友好,于是男人暂停了游戏,他问:“为何?”

    雷小锋这个代号挺好的,继承自先人精神,还和大中国有点儿联系,有利于发扬和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

    “雷嗯…锋这个人,英年早逝,我不希望死太早。”琴酒很梗直的回答。

    “那就…叫小草吧。”北风淡淡的回答,哪怕很擅长使用语文,正经死神是个取名废,这个事实,他依旧是事实。

    这是一个公理,不需要证明的那种。

    “为什么?”琴酒问。

    北风想了一下回答:“小草挺好,今天,踩在我头上,明天,我长在坟上。”

    琴酒:“……”

    北风继续补充:“而且,还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觉得不好,有一首歌叫小草,那草挺绿…噢不,挺惨的。”

    这时,伏特加在一边插嘴道:“老大,我觉得,叫搅屎棍,挺不错,或者叫狗子,也可以。”

    难得有他听得懂的话题,伏特加决定好好参与一下,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琴酒狠狠地瞟了他一眼,站远了一点,眼神示意小弟讲点礼貌,不要偷听他们的私人聊天。

    还有,这名字取得……

    取名废,就别出来瞎折腾!

    伏特加于是乖乖站到了天台边缘,离琴八米远。

    但他还能偷听,因为耳朵好!

    ……

    “不用原来的,就叫铭,不是酩悦的酩,是铭记的铭。”

    内涵是:一个能让人铭记于心的人。

    比雷小锋好听多了,琴酒如此觉得。而且,他取的,酩悦不可以说难听,否则他请他吃子弹。

    ……

    北风觉得,琴酒怪怪的……

    说不出来哪里怪,就感觉,看人物介绍,他不是逼话这么多的人。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琴酒都是安静如鸡的。

    ……

    伏特加的耳朵很好,哪怕隔了8米,他也能清晰的听见聊天内容。

    耳朵动了两下,伏特加听到了自家老大,那么“温柔”的说话,他只觉得心头一股子委屈,蔓延开来。

    凭什么?

    明明他才是先来的那个!

    本来上头争宠的雪莉雪糕都没有了…

    这雷小锋,这么条狗子,他为什么要来插一脚!

    想到小树林烧烤夜,那只冤死的狗,伏特加就又想到了,一个手感很好的袜子女。

    她抢过他鸡腿,他还没抢回来!

    听说雷小锋又把她卖给了警察,而且,明天,她就要被打包送回俄罗斯了。

    伏特加心里痒痒,他想去劫狱。

    说干就干,憨憨第一次没被拨动,他自己动了,趁着雷小锋和老大聊天,伏特加一个人走了。

    他要去干一件大事!

    ……

    于是,等琴酒聊完天,准备拨动小弟的钟盘时,他发现……

    伏特加,没了!

    掉楼下了?

    找了一会没找到,琴酒把烟掐了,沉默着走上车……

    他尝试着发动车子。

    “咔咔……”

    踩了半天,琴酒想起来,这个凸起叫刹车。

    再踩油门……

    依旧没有动静,琴酒想起来,钥匙没有插。

    ……

    琴酒:“……”

    琴的思想觉悟很高,他觉得还是小命要紧。

    所以他开始电话召唤北风。

    ……

    半夜三更,刚搬运好尸体,北风就被琴酒召呼过去做苦力。

    半夜不睡觉,到处开车。

    这琴,不乖啊!

    眼神也不好,居然把司机搞丢了!

    但是,作为一个好人,他必须把人护送到家,免得这只琴遇到了人贩子,然后…

    人贩子没了。

    ……

    “其实,我现在,就可以完成任务。”北风转动着方向盘,淡淡的说。

    他们可以一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然后每到重阳节,他再召唤劳模出来遛一圈。

    “可以试试。”

    “我试了。”

    “别…组织只发了我一辆车。”琴酒坐直,把头撇向窗户外面,思毫没有不好意思。

    铭,这个人,怪哉!太正经了,琴酒不知所措,他直觉自己降不住。

    第一次见着不怕他的,甚至还胆子很大的往他边儿凑。

    哦…

    这是第二个,还一个…雪糕?

    算了,不要了。

    北风并不知道,面瘫心机梗直boy琴酒,在短短半分钟想了这么多,他只是觉得……

    琴酒把穷说得这么理所当然,自己要是任性把琴唯一的车撞没了再补刀。

    有点不太好。

    说起来,苦艾酒那家伙,随随便便拿几千万都没问题,怎么到琴酒这,就……

    这就是受宠和不受宠的区别吗?

    还是说…

    黑衣组织,它…

    富养女人,

    穷养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