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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7章吓跑了

    突然崔霄脑海中灵机一动,坐起身来。

    “要不我先离开吧?眼不见心不烦,那丫头起来见不到我,也就没那么生气了!小筝再带着她四处游玩一番,段嫣不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崔霄起身整理下衣衫,梳理下头发,重新扎下头巾。

    “可是……昨晚不小心接触段嫣身体的那一刹那,感觉得真的好震撼,前所未有”。

    崔霄倒一杯茶,坐在桌子旁边慢慢喝了起来。

    “跟其她女人不一样得感觉,‘其他女人?’我这辈子好像只嘭碰欣怡一个女人的那里”崔霄心中乱想着。

    “也许这才是女孩的感觉吧,欣怡那样的老女人本就不算正常女人了”。

    崔霄慢慢喝着茶,想起段嫣的感觉得,只觉得心中一股热流涌动。

    不是真气流动的那种感觉,而是一种……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有点酸涩,有点慌乱,有点急促,有点心悸冲动……

    ……

    东边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将黑暗一扫而空,群星隐匿了身影,月牙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清爽的凉风,吹拂着昌州城,早起的商贩睡眼惺忪的匆匆行走在大街上。

    有出城的,有进城来的,有开门做生意的,摊贩占住自己的位置,害怕来晚了被其它商贩给占去。

    ……

    一个英俊书生,面容有点憔悴,背着个小包裹,行色匆匆的行走在街道上……

    一套普通的民居,门口外悬挂着陈旧侧牌匾,“药到病除”四个红漆字被薄薄的尘土覆盖着。

    “嘭嘭……”传来几声敲门声,过了一会,小馒头睡眼惺忪的起来开门,睁大了眼睛一愣。

    “崔霄哥,怎么来这么早呀?”

    小馒头揉揉眼睛,侧身让崔霄进来。

    崔霄说道“小馒头,我不进去了,我出城去做点事,可能很长时间不来了,帮我个忙,去昨天给易容的那人送个消息,就说有事要提前离开一天,他要是没事就赶紧跟上来,我在辽水风陵渡口附近等他两天,要是碰不到面我就自己去高丽了,这段时间也自己照顾好自己,看好田伯光,等我回来再来看吧”。

    “嗯”小馒头点点头,还有点没睡醒的样子,

    “那什么时候回来呀?和刘耀哥都不在,我好害怕!”小馒头问道。

    “一两个月吧,也不一定,要是玩高兴了就晚点回来,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崔霄随意的说道。

    “可是”小馒头蹙眉沉思一下,然后说道“可是,刘耀哥怎么办呀?”

    “哎呀”崔霄心说,把这事差点给忘了,想了下说道“没事,还有近三个月时间呢,到时候再说吧,现在也想不出办法,也不用担心,看好田伯光,偶尔去给王长山送点吃的就行,刘耀哥跟他关在一个牢里,顺便也可以去一起看一看,别让他们给折磨死了”。

    上次去看刘耀忘了什么时候了。

    那家伙被浑身上下臭的要死,除了几个牙勉强还是白的外,其他地方都黑不溜秋油光旺亮,现在估计都臭气熏天了。

    不过听小筝说,刘耀现在倒是不急着出来。

    在里面吃饱了就练混元功内功心法,进境神速。

    “难道那小子比我还聪阴?”

    崔霄百思不得其解,混元功是田伯光传授的,功法口诀崔霄倒背如流,可每当做好准备开始习练,总是毫无进展。

    崔霄不信邪,强行按照口诀练习,导致胸口气血翻涌,经脉阻塞的感觉,吓得崔霄立刻停止。

    后来又试了几次,还是一样的感觉,害怕强行练下去会走火入魔,崔霄从那之后再也不碰混元功,不过崔霄也没放在心上。

    混元功蛮横霸道,与他性格迥异,他还是喜欢轻灵飘逸,精妙潇洒的武功。

    混元功那种粗暴蛮霸的武功,本来也与自己心神不和,还是让那蛮牛一样的刘耀自己练去吧,练死他,哼,崔霄嫉妒的哼一声。

    唯一可惜的是没有混元功,无法催动那套反两仪快刀,崔霄虽然喜剑不喜刀,不过那套刀法,暗含五行相生相克之理,步伐与出招方位精妙与八卦相和,崔霄对这套古意盎然的刀法,还是挺喜欢的。

    “那好吧,我回去再睡会,一会睡醒了就去丽春院”小馒头说道。

    “嗯”崔霄答应一声。

    “不着急,小心点,不要跟任何人提这件事,要不然会有危险,一定记好了……也没别的事了,叫老田那小子小心点,好了,没其他事情了,哥先走了,关上门回去再睡会吧”。

    崔霄说完话转身离开,向城东走去。

    小馒头自从在他的指点下把王长山多年的积蓄掏了出来成了个小富婆,也不用再为她的生活问题担心了,不过小馒头这丫头也不是省心的主,喜欢戴王长山的那些漂亮珠宝,偶尔出门买食物用品的时候,都忘不了买盒胭脂,买几根漂亮的头绳。

    “真拿女人没办法,这么小就喜欢打扮自己,要是大了,还不知道要臭美到什么样子!”崔霄心下暗中摇头。

    离开了药铺。

    既然定了主意,崔霄便不再犹豫,径直向城东市集走去,这个点虽然没有顾客来逛集买东西的。

    但商户必须要早起占住摊位,拿出点准备好的食物,边吃边等待上人后顾客临门。

    ……

    崔霄在一批枣红色高头大马旁边,左右看了看,枣红马威武雄壮,体魄健壮,于是使劲敲了敲马鞍子,把正在打瞌睡的马主惊醒。

    “公子”马主迷迷糊糊的也不影响生意,边揉搓着眼眶子,边口若悬河的吹嘘起来。

    “公子爷,小的这匹骏马产自西域草原,纯种的汗血宝马”。

    马主提溜一转从崔霄身后绕到另一侧。

    拍着马脖子夸耀道“这这高傲的头颅,一看就是马中贵族,柔顺的长鬃毛,奔跑起来迎风飞扬,四蹄仿佛不沾地一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保准公子您不论去哪里朝行夕至,呵呵”。

    “多少银子啊?”

    崔霄摸着马头,心中喜爱,面上却无什么表情。

    “一千二百两”马贩子比了个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