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 第三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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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梁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一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瑞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第一个章节是一段小讲义,内容是有关调制羊肉清汤的正确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第;ar;/ar一个要点。那就是死者的身份。这么说来,除非有两件事是明显弄错,否则这个胸口上面插着刀子的男人,不可能是那个11点钟出头在博物馆外面攻击霍斯金巡佐的人。是的,他是高个子。没错,他的身材属于瘦子这一型。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所偏爱的老式礼服大衣,也可能会和这么一件普通长大衣混淆不清。然而,要把黑胡须和白胡须、缎带系镜片和大框架眼镜通通搞错,这似乎说不太过去;在这两项重要特征的描述上,霍斯金不可能然搞错。当然了,除非是基于某个荒唐的原因,有人给他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的掉包。

    跳下车厢,随即去刮擦死者的鞋底。他的鞋底有一层相当厚的煤灰。

    这事儿是怎么开始发生的,现在可不是思索的时候;甚至也不是去想白髯须客的那句疯言疯语的时候——在许多人当中,偏偏是对霍斯金说的——“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杀了他,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在马车里头”。在这当下,事情非得先搁到一旁。我转身面对普恩。

    “说得对极了,”我说道。“里头是有个死人。”

    他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用另一只手把装杜松子酒的扁平酒瓶紧握在胸前,同时还泪眼汪汪地凝视我。在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即将要号啕大哭。但他却是平静地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他说道。“皇天在上,这事我不知道。”

    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远方传来。我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并把他拉向前来。他抖得相当厉害。

    “还是坚持今晚在这儿只有一个人?”我说道。“若是如此,那当然是以谋杀罪起诉了。”

    接着是一阵犹豫。

    “没办法,警官。我还是得说——就是——我——是的,只有我一个人。”

    “过来,靠近一点。认识这个人吗?”

    他使劲把头转开,掩饰表情的速度快得出入意表。

    “他?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不认识。他看起来像个外国佬。”

    “看看那把刀的握柄。以前见过吗?”

    普恩转身用力瞪着我,固执的眼神依旧是泪水汪汪。

    “见过。是的,我就老实跟说吧,这把刀我见过千百回了。因为它是这里的东西,所以我才会见过它,这就叫做物尽其用!瞧,我来证明给看!”他大声地说,仿佛我一直在怀疑他似的,然后他拉着我手臂往前走,一直来到大厅中央,接着他用手指戳着玻璃柜。“它是从这里拿出来的。他们叫它‘可汗枷’(khanjar)——这是一种波斯匕首。知道这玩意儿吗?我敢打赌不知道!这把可汗枷啊,是卖地毯的推销员会携带的东西。它是一种弯刀。从玻璃柜不见的这把可汗枷,是用来——”犹如在将一段话再三重复似的吟诵,他又恢复平常熟悉的说话方式;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时,却眨起眼睛来,颤抖,然后压抑自己。

    “所以,早就知道它不见了?”

    又是一阵犹豫。

    “我?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才知道它不见了。”

    “等我拨完电话后,我们再来谈这件事。这里有电话吗?好极了。对了,还是要宣称杰佛瑞·韦德先生出城去了?”

    他口风不改,但口气变得粗暴。他还告诉我说,馆长不在的时候,博物馆的负责人是一位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何姆斯先生的住处离这儿不远,是在帕尔摩街一间有提供杂勤服务的公寓。普恩还以几近恶鬼般的热心态度,怂恿我应当马上和他联络。他一边喋喋不休,一边领路带我走向标示“馆长”字样的房门。当他按下门边墙上的开关时,房里的模样让他当场吓了一跳。我敢说眼前的景象对他对我,都是一样陌生。

    虽然房内没有其他;u..;/u尸体,但显然发生过相当暴戾的行为。这是一间宽大舒适的办公室,地上铺满着仿制的库德斯坦地毯。里头有两张桌子,一张是置于房间中央的大型桃花心木平顶桌,另一张是在角落被文件柜包围、状似事务性用途的打字桌。椅子是红皮革所制,墙面是摩尔式的回纹装饰,挂在墙上的有框照片看起来别有异国风味。桃花心木桌上摆了本摊开的小册子,旁边是个装满烟蒂的烟灰缸。

    然而,会先意识到的事情,其实是房里的通风气流。在左手边墙壁的尽头,是一扇敞开的门,门里面是一间小盥洗室。这间盥洗室后墙的洗脸盆上方,高高开了一扇窗,此刻窗正打开着。我环顾周遭。桃花心木桌前的地毯上,有一面小型可携式镜子碎了一地。某些特殊场合可摊在地毯上用的毛皮围毯,也扭曲成一团。但惨状还不仅是如此。

    我走进来的房门右手边墙上,盖了一座电梯。电梯设有双扇门,每一扇门上面各用金属线撑起一面小玻璃窗,而这会儿这双扇门皆打开些许空间。其中的一面玻璃窗破裂,显然是从电梯内部遭到击碎。地上有飞溅的玻璃碎片、短柄小斧头,以及一面原本挂在电梯门外头、上面写着“故障”的牌子。我注意到有一片铁闩锁在电梯外头横过双扇门,有了这片锁,电梯门从外面可以像从里面一样拴住。情况看起来,像是某人被监禁在电梯里头,而且采取简略的破坏行动逃了出来。

    我把门推开。面朝主要大厅的电梯墙上,其高处有个通风口,光线就从这通风口的长纱窗渗透进来。电梯里头除了一个翻倒的木箱外,就空无一物了。

    “我一直在跟说,这里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普恩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今晚没待在这地方。这里的电梯故障了一个礼拜;好像没人会修理它,老天爷知道我也不会修啊。老先生为这事骂个没完没了,因为他断言是有人蓄意破坏电梯的,但实情绝非如此,不过这电梯是应该要修复,因为当老先生搭乘它的时候,看起来心情就没那么盛怒了,也不会气得再度要昏倒;但眼前这混乱的景象,他要是看到了——哇!”

    “老先生?是指韦德先生?对了,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直瞪着我看。

    “长得什么样子?韦德先生啊,他的外表看起来蛮不错,即使他的身高是属于矮个儿型。火爆脾气。非常喜欢炫耀;啊哈!留着大把炫耀的白髭须;非常严守纪律。是的,他还有权有势得很!他拿到政府的正式许可、支援,以及批准,在波斯的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没错。此外——”他突然噤嘴不语、怒目瞪视,而且火气越说越大。“干嘛要知道这些?为什么不打电话呢?电话就在前方的桌上。打呀!”

    某个一直困扰着我的模糊想法——也就是说,搞不好是火爆脾气的韦德先生本人,戴上一对假的白络腮胡,然后在自己的博物馆里嬉戏喧闹——似乎被“矮个儿”的特征描述给驱除了。我拨电话至怀因街,把状况解释给霍斯金听,接着告诉他把摄影师、指纹专家,以及法医等人派遣到现场来。在发愣了一阵子后,霍斯金以挖到宝的得意口气说道:

    “长官,曼勒宁那家伙……”

    “把他也带过来。不会已经放他走了吧?”

    “他还在,长官。我会带他过去,没问题的!”霍斯金低语。“而且,我拿到证据了。长官,他的口袋里掉出一张便条。这张便条可以证明有一桩凶杀案存在。您会明白的。凶杀案和阴谋——”

    为了顾及普恩的权益,我重复“便条证实有阴谋存在”这句话,然后果断地用力挂上听筒。

    “这样大概就搞定了,”我给普恩忠告。“在我带离开之前,什么都不用说,除非是自己想说。我们已经掌握内情。这里面有个阴谋,对吗?所以谋杀了他?”

    “没有!谁说的?是谁这么说来着?”

    “干嘛否认?我们在葛莱格里·曼勒宁的口袋中,发现一张可作为证据的便条。”

    他的态度突然转变;这个名字似乎真的让他很迷惑。

    “曼勒宁?”他低声嘀咕,眨着双眼。“胡扯!曼勒宁!哎呀,最不可能的就是他,根本不可能……”

    我举手示意安静,因为我们俩都听到脚步声。盥洗室后墙的窗户大开,而声音似乎是从外头传来。我警告普恩他要是发出任何声响,下场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然后我进入盥洗室,爬上洗脸盆,从窗口望出去。

    在博物馆的后方,有个铺满草地的庭院以及一座高墙。墙上的铁栅门面对的就是一条叫做帕默围场的巷子。某人正松开栅门的锁,随即走了进来。月亮仍高挂在天上,我可以分辨出那是个女人的身影。关上身后的栅门,她的步伐加快了。她看见我在窗口映出的脑袋剪影,从她挥手的动作来看,显然她预料到这儿会有人在。

    “留在这里,”我对普恩说道,“假如偷看的话——往后面要怎么走?”

    他似乎不担心让我知道他会偷窥。他对我解释说明,要走到后门那里,要先穿越大厅,接着通过楼梯右侧的门。门后有个会经过他宿舍的短通道,然后便可抵达后门。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按照他的指示走到阴暗的短通道时,那女子正好打开了后门。当她伸手摸索着垂吊的电灯之际,借着月光我看见了她的侧影。紧接着,电灯就亮了。

    各位先生,那儿就站了一名女子。我看过一些气质高雅容貌更为美丽的女人,但从未有这么一位美女是如此魅力四射,叫人目不转睛、心荡神驰。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在明暗交;cite.;/cite错的光线下,那一瞬间我看见她静止不动,踮着脚尖单手举高,眨着眼以适应突如其来的亮光。她身上披着暗色披肩,披肩里头穿的是暗红色的低胸晚礼服。她个子不高,身材其实一点也不丰满。各位,我知道我讲得不清不楚,但是我可以再详述说明,因为后来我无意之间跟她变熟了。然而,正如同我所说,她却给人家一种丰满的印象。在她浓密的黑发周遭,似乎有光环萦绕;她细长的黑眼眸,在眼睑下看起来像是上了蜡似的分外明亮;她有一张朱唇和纤细的玉颈。眼睛仿佛是紧绷着,毫无疑问地,她的情绪当然是焦虑不安。不过,尽管是处于紧张状态,但她可以说是极度充满生命力的女人——兴高采烈、笑容满面、活泼任性——这些特质使她和红色礼服一样在那通道中显得艳丽耀眼。她头上的电灯泡摇晃不已,使得她的身影忽隐忽现。就这样,她和我隔着那条通道四目交注。

    “我说啊,罗纳德,”她开始兴奋地说道,“我看到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已经回的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她突然闭嘴。“是谁?谁在那里?想干嘛?”

    “小姐,”我说道,“我并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要查明在这间精神病院里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哪位?”

    “我是蜜丽安·韦德。是谁?”

    我的答复让她睁大了眼睛,并且趋近几步以便看得分明。但在她深邃的眼眸中,只看得见困惑与恐惧。

    “警察,”她复述了一遍。“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凶杀案。”

    起初她没听懂我的话,仿佛我应该说的是:“停车超过20分钟的限制了。”当蜜丽安·韦德终于恍然大悟时,她开始笑了起来,而且她越笑越歇斯底里,同时还打量着我。她紧握的拳头伸到嘴边,接着又高举至脸颊旁。

    “在说笑……”

    “我没有。”

    “是说——有人死了?谁死了?不会是——?”

    “韦德小姐,这就是我要查明的事情。可否进来一下,看看是否认得他?”

    她仔细端详我的脸,犹如在搜寻—句书中找不到的话;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下,予人一种心神不宁的强烈印象,而呆滞的眼神里又有一股慎重警戒的特质。

    “当然可以,”她终于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还在想不是认真的吧,但我可以进来看看。我想要——我是说,我从来没看过——会不会很可怕啊?不能先透露些什么让我知道吗?是谁叫来的?”

    我走在她前面带路进入大厅。我尚未指出陈尸处之前,她就先看到一件头朝向我们的横卧陈列物。看到她猛然后退,有一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这并非她预期会看到的景象。她打起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双臂在身体两侧伸直。她走向前方,看着那张脸,然后驻足停步。她突然俯身弯腰,仿佛是要屈膝下跪似的,但却于中途停住。在仿如月光的白热光照射下,她的脸蛋真是秀美动人,但此刻这张脸蛋,却和掉出尸体的马车车盖一样木然呆板。所谓的木然呆板,却又基于某些原因而呈现出微妙的圆熟气息。此刻情况有了转变,宛若有一种呜咽声响起;不过随即又坚强起来,有一度我以为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泪光,但只是眨眼即逝。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一;bdo;/bdo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认识他,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Ciil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span css=quot;quot; data-note=quot;洋地黄素,一种强心剂。quot;;/span药片。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 793c.quot; 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 href='150/i#039;《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span css=quot;quot; data-note=quot;原文版的 href='150/i#039;《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quot;;/span。”

    “ href='150/i#039;《一千零一夜》?”

    “是的。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 90a3.quot; 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 href='150/i#039;《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袄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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