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啊!”斯蒂夫尖叫道,“让我看看敢做啊!我打赌敢的!我加倍打赌敢的!”

    就在这一刹那,好像我的脑子不知怎的开窍了,我彻底理解了斯蒂夫。一部分的他被他自己的残酷吓坏了。他正危险地站在他彻底疯狂的边缘。今晚,当我内心深处的那个怪物成长起来的时候,斯蒂夫内心深处的那个人也成长了起来。他需要我跟他邪恶的行径一比高低。要是我杀了达瑞斯,那样斯蒂夫就可以为他的残忍找到合适的理由,从而继续残忍。但是如果我不用同样邪恶的行径对他的邪恶行径做出反应,那样就会让他彻底意识到他到底堕落到了什么程度。他甚至也许会在这种意识的重负下崩溃,继而疯狂。我有能力毁灭他——用仁慈毁灭他。

    但是我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找不到仁慈。我的心坎里和脑海中的愤怒之火要求我杀了达瑞斯。不论是对还是错,我不得不为死去的山克斯报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换命。我一只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夏娃娜。她那凝视的目光正锁定在我身上。她的表情中没有同情,有的只是一个看遍了整个世界的邪恶,而且还是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看着它们重复发生的人脸上所有的那种厌倦。

    “接受挑战。”我说。我抛弃了自我,滑向了黑暗的命运,知道这一刻,我正在背弃我所有的道德信仰。这一刻正是那条通向毁灭之路的起点。要是我打败了斯蒂夫,我就会成为幽灵之王,而在前面那条血染江河的漫长几十年和几个世纪里,我会回首今晚,说:“那就是那个怪物诞生的夜晚。”

    我开始在达瑞斯的喉咙上划动刀子。这一次黛比没有试图阻止我——她已觉察到我的毁灭,而且已无力救我。但随后我的手停了下来。割脖子太不够刺激。我想让斯蒂夫实实在在地感受一番切肤之痛。

    我把刀子移到了达瑞斯的胸前,划开他的衬衫,赫然露出他那苍白的胸口。我把刀尖对准了达瑞斯的心脏,也不再顾及那耀眼灼目的灯光,眼睛一眨不眨凝视着斯蒂夫。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我的嘴唇绷得紧紧的。

    斯蒂夫神情坦然。他身体里的那头野兽仿佛在看一面镜子,从我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而显得心满意足。他从疯狂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又变成了那个冷漠、狡猾、诡计多端的斯蒂夫。他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尽力抽回胳膊,以便可以干净利落地将刀子插进达瑞斯的心脏。我也许已是一个怪物,但是还不是一个了无情义的怪物。至少,现在还不是。

    但是就在我要刺穿它儿子的心脏之时,斯蒂夫大声说道:“小心啊,达伦!不知道要杀的人是谁吧!”

    我本不应该犹豫。我知道,要是我犹豫了,斯蒂夫就会用其他病态的诡计诱使我出轨。倾听魔鬼的声音是危险的。最好堵住的耳朵,即刻行动。

    但我还是情不自禁。他的声音里含有一种模糊不清的诱惑力,就好像有人要给讲一个令人毛骨悚然但让人发笑的笑话。我可以感受到其中的恐怖,还有其中的幽默。我不得不听他把话说完。

    “达瑞斯,”斯蒂夫抿嘴一笑,“告诉达伦母亲的名字。”

    达瑞斯呆呆地看着他的父亲,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

    “达瑞斯!”斯蒂夫咆哮道,“他正要把刀子扎进的心脏呢!告诉她母亲的名字——快!”

    “安——安——安——安妮。”达瑞斯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我一下子僵住了。

    “还有她的姓呢?”斯蒂夫轻声问道,品尝着这一刻给他带来的快乐。

    “山,”达瑞斯不明所以地低声说,“安妮·山。怎么了?”

    “听见了吧,达伦。”斯蒂夫不怀好意地说,在从通道口消失、逃亡自由之前冲我眨了眨眼,“要是杀了达瑞斯,杀死的可不仅仅是我的儿子——杀死的还将是的外甥!”

    卷十一 幽灵之王 完

    卷十二 命运之子

    引子

    如果我的生活是一篇童话,而且我正在写一本关于它的书,我将会这样开头:“从前有两个男孩,一个叫达伦,一个叫斯蒂夫……”

    然而我的生活是一部恐怖,所以如果我要写的话,我只得以这样的话语开篇:

    邪恶有一个名字——它叫斯蒂夫·豹子。

    他生下来叫斯蒂夫·伦纳德,但是对他的朋友来说(对了——他曾经也有过朋友),他一直叫斯蒂夫·豹子。他在家里从来享受不到快乐。他没有爸爸,也不喜欢他妈妈。他梦想得到权力和荣耀。他渴望超人的力量和别人的尊敬,还有可以尽情享乐的时光。他想成为一名吸血鬼。

    他的机会来了,他发现了一个暗夜里的生物,拉登·暮,正在一个奇妙而神秘的演出团——怪物马戏团里表演节目。他要求暮先生给他换血。但那个吸血鬼拒绝了他的要求——他说斯蒂夫身上流的是坏血。斯蒂夫有此对他心怀仇恨,发誓

    等他长大了,他一定会追寻他的行踪,然后杀死他。

    几年过去了,斯蒂夫正在准备成为一名追杀吸血鬼的杀手,这时他得知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些紫皮肤、红眼睛的吸血魔的存在。在传说中,吸血鬼都是邪恶的杀人凶手,他们会吸干人血。这是非常滑稽的无稽之谈——吸血鬼在进食的时候只吸取少量的人血,不会给人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吸血魔则不然。他们早在六百年前就已经与吸血鬼一族分道扬镳。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原则。他们认为光吸人血而不杀死人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耻辱。他们在进食的时候总是将人杀死。

    在这一点上,斯蒂夫与他们可谓是一丘之貉!

    他开始寻找吸血魔,深信他们会接受他。他很可能认为他们跟他一样扭曲病态。但是他错了。尽管吸血魔杀人,但他们并非生性邪恶。他们不会折磨人类,也不会试图干预吸血鬼的生活。他们只是悄然无声地自行其是,不显山露水地隐迹世间。

    我虽然不了解实情,但是我猜吸血魔跟暮先生一样,也拒绝了斯蒂夫。吸血魔的人生信条比吸血鬼的更加苛刻、更加传统。我看不出他们要是知道他将是一个走向堕落的人,他们还会与他为伍。

    但是斯蒂夫承蒙那位混乱的永恒代理人——常虚·小的帮助,找到了跻身吸血魔行列的途径。大多数人只是叫常虚·小为小先生,但要是将他的名字缩略掉一部分,再与他的姓合在一起,就会得出无常先生。他是这个世界上法力最强的人,与他相识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最高等级的爱管闲事的人,而且永生不死。他在这几个世纪以前给了吸血魔一份礼物,即一口一旦有人躺入其中便会燃起熊熊烈火、转瞬间将人焚为灰烬的棺材。但是他说在某一天夜晚,会有一个人躺入棺材中,然后毫发无损地爬出来。这个人将会成为吸血魔之王,吸血魔一族的所有人都将臣服于他。如果吸血魔接受这个吸血魔王,他们将会获得超出他们想象的权力。否则,他们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斯蒂夫对这种权力的承诺决然不会置之不理。他决定接受测试。他很可能是在想,他本就一无所有,只有身家性命一条。他进了那口棺材,火焰将他吞没了,可一分钟后,他安然无恙地走出了棺材。

    突然,一切都变了。他的麾下拥有了一支吸血魔队伍,他们愿意为他肝脑涂地,惟命是从。他再无必要只满足于杀死暮先生——他可以消灭整个吸血鬼一族了!

    但是小先生并不想让吸血魔轻而易举地将吸血魔消灭殆尽。他生来就是以目睹别人的苦难和冲突为乐。一场万无一失的速胜不会给他带来足够的乐趣。所以他向吸血鬼一族提供了一条逃避的条款。在吸血魔王完执掌大权之前,三个吸血鬼有能力置他于死地。这三个吸血鬼将有四次机会杀死吸血魔王。如果他们取得成功,将吸血魔王杀死,吸血鬼就会赢得这场疤痕大战(就是人们所知的那场吸血鬼和吸血魔之间的战斗)的胜利。如果他们失败了,其中两个吸血鬼将在追杀吸血魔王期间死去,而另外一个吸血鬼将会活着亲眼目睹吸血鬼一族的覆灭。

    暮先生就是三个吸血鬼杀手之一。另外一个是一位吸血鬼王子,即万查·马奇。最后一个也是一位王子,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王子,一个叫做达伦·山的半吸血鬼——而那就是我。

    我们小的时候,我是斯蒂夫最好要的朋友。我们一起去过一次怪物马戏团,从斯蒂夫那儿知道了吸血鬼的存在,并被卷入了他们的世界。我被暮先生换了血,当起了他的助手。在他的指导下,我学习了吸血鬼的生活方式,还一路走到了吸血鬼圣堡。到了吸血鬼圣堡之后,我又接受了入会测试——结果失败了。因为怕死,我逃走了,但我在逃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企图毁灭吸血鬼一族的阴谋。后来,我公开了这个阴谋,而为了报答我,吸血鬼不仅接受我加入道中,而且还推选我当上了吸血鬼王子。

    我在吸血鬼圣堡生活了六年之后,小先生让我踏上了追寻吸血魔王的行踪的旅途,一起上路的还有暮先生。小先生的一个小人也跟我们一起同行。他的名字叫哈克特。小人们的个头都不高,长着绿色的大眼睛,没有鼻子,耳朵都缝在脑袋上的皮肉下面,他们的皮肤都是灰色的,而且是用针线缝合起来的。他们是用死人的尸体制造出来的。哈克特并不知道自己以前是谁,但我们后来发现他的前世竟是科达·斯迈尔特——就是那个一心希望阻止疤痕大战而背叛了吸血鬼一族的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