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世之功德无量 > 第23章
    自己的反应速度变快,就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很慢,好像在掌握之中。凌青云相信,他现在再遇到变异丧尸,也就是被小狗归类为二级丧尸的丧尸,肯定不会像之前一样觉得不好对付了,即使如今他没有枪。

    狼牙棒这样的东西,用来砸人脑袋真的很好用,可是相比之下,还是枪更好用,在这样空旷的地方要是有把好一点的枪和子弹……凌青云相信,用一天时间杀了这里所有的丧尸肯定没问题——那可是上千的功德!

    可是现在,他有枪却没有子弹,所以也只能一个个慢慢杀还要选择近战了,不过即使如此,有庄诚在一边,他就觉得挺高兴的。

    这天傍晚,凌青云再次被一群丧尸包圆庄诚又帮他赶走了丧尸以后,他不再继续,而是回了自己的越野车里拿东西吃。

    庄诚自然是跟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庄诚并不进入越野车里面,这次他就又是坐在车顶上的。

    凌青云吃了东西,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储备,他虽然准备了食物,可到底准备的不多,恐怕再在这里留上两天,就要想办法到别的地方去找食物了。

    如今庄诚很厉害,基本上不用怕有丧尸会伤害他,自己也有空间可以躲避……凌青云知道,现如今,也许城市更适合他和庄诚生活,他们可以在那里与丧尸为伍,一起杀丧尸攒功德,多好的办法?

    等杀完了这里的丧尸,就带着庄诚去S市中心吧!凌青云想了想了,最终做了决定。

    大口吃着手里的食物,时不时看一眼车顶上的庄诚,凌青云觉得庄诚的衣服实在是太脏了,原本爱干净的庄诚,应该是不会愿意穿这样的衣服的,可是如今的庄诚,应该不会愿意他帮他换衣服吧?凌青云琢磨着自己以后遇到服装店要不要弄身衣服给庄诚穿,还有手套也是好东西,戴上手套他就不用那么害怕庄诚的爪子了!最后是摩托车头盔,还能遮住庄诚的牙!

    这么想着,凌青云突然发现自己完可以把庄诚打扮成一个把自己身上下都防护好的外出找食物做任务的人类,不过真要带他去安区,恐怕庄诚是会忍不住要吃人的吧?

    把庄诚带进安区这个念头在凌青云脑海里转了转,就被他压下了,不过把庄诚都包起来,自己也就可以大着胆子抱抱了吧?就算是隔着衣服抱抱也好啊,还有亲……就算隔着摩托车头盔,只要能让他亲下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不是?

    天色渐渐黑了,凌青云早就吃完了东西,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美美地睡一觉,可是,他又想多陪一会儿庄诚……最后还是后一个想法压倒了前一个想法,反正还早不是吗?凌青云正打算爬到车顶上跟庄诚一块儿坐着,却突然听到一阵比寻常丧尸快了很多的脚步声。

    是丧尸,还是人类?脚步声很快……凌青云一眼望去,不出所料,是一个速度比寻常丧尸快的变异丧尸!

    庄诚喜欢变异丧尸脑袋里的晶核,凌青云自然也就很乐意把晶核拿来贡献给他,可惜他在这里根本就没有看到变异丧尸的存在,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了,不免异常高兴。

    拎着狼牙棒爬出车子,凌青云打算拿自己做诱饵,二级丧尸如今世界各地都有,已经有人验证了他们是跟一级丧尸一样一点智慧也没有不知道趋利避害的,只要身边的庄诚什么也不做,对方就肯定会上钩。

    果然,那只丧尸加快了速度,冲上来找死送晶石了!

    以前,凌青云是觉得变异丧尸的速度很快的,可如今却觉得那速度根本不快,在对方往前伸着手跑来的时候,他一个侧身闪到旁边,狼牙棒又快又准,就砸到了那个丧尸的脑袋上。

    丧尸的脑袋一被击碎,立刻就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了,凌青云这才发现这个丧尸竟然是一个穿着睡衣的女性。

    不过,丧尸生前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脑袋里有晶核!

    凌青云刚想把对方脑袋里的晶核弄出来,就看到庄诚已经闪到了他前面,飞快地从地上的丧尸脑袋里扒拉出一颗晶石就要往嘴里塞。

    “不要!”凌青云大喊一声,眼明手快地抢过了那颗晶石,这样直接从丧尸脑袋里拿出来的还沾着脑浆东西,他怎么能看着庄诚就这样吃下去?即使如今的庄诚本身就是丧尸也不行!

    抢了晶石,凌青云马上就从越野车里拿了水洗干净了,又拿着那个瓶子把庄诚的手也冲洗了一下,洗掉了上面的脑浆,这才把晶核还给庄诚。

    看着庄诚飞快地吃了晶核,凌青云终于松了一口气,却不知道就在刚才,他差点就要送了命。

    庄诚拿着那颗味道好闻的晶核吃了下去,总算原谅了自己的食物之前的行为,甚至觉得对自己的食物越看越顺眼了。

    昨天晚上他一直在等,好在早上的时候让他等到了自己的食物,发现自己的食物在对付不了自己同类的时候就会选择消失以后,他又开始在他就要被自己的同类伤到的时候出手赶走自己的同类,如今天又要黑了,他正想着自己的食物会不会又要消失,却发现来了个还算厉害的同类。

    他不喜欢自己的同类,但也不会去杀他们,所以他没在意,却不想他的食物直接就出手杀了他那个还算厉害的同类。

    好香……感觉更饿了……好饿……他突然发现在自己的同类死了以后,身上就有一样东西让自己觉得很香,很想吃了它,他自然也就动手了。

    那是一颗珠子,跟上次他的食物给他的那几颗一模一样……他正想吃了它,却不想被自己的食物抢走了手上的东西。

    他已经饿了很久很久很久了!他要吃东西!他虽然不舍得吃他的食物,但是他的食物也不能抢了他要吃的东西!

    他很愤怒,他想把敢抢他的珠子吃的食物和珠子一起吃掉……

    他很想扑过去吃了他的食物,从遇到他的食物以后,他每时每刻都在想,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又不愿意真的吃了他……

    在他犹豫的时候,他的食物用一样东西洗掉了那些珠子上还有手上他也不喜欢的白浆,然后把珠子又还给了他。

    很好,他的食物不是要抢他的珠子,珠子洗干净了,他看着也更喜欢了!

    一口吃掉了那颗珠子,觉得总算好过了一点的他赞许地看着自己的食物,养着一个食物还是不错的,虽然老是舍不得吃了他,可是他也会给自己找来能吃的!嗯,刚才那颗珠子,确实就是他的食物弄来的,下次再遇到身上有好吃的珠子的同类,自己要不要出手?

    他歪着头想了想,打算看情况再说,反正他的食物很喜欢杀他的同类,就让他来杀好了,等他把珠子洗干净了,自己就能直接吃了!

    因为心情好,他容忍了他的食物随后突然消失的行为,虽然觉得有点不舒服,不过,他还是会回来的吧?

    他,一直在等他回来呢……就算很饿很饿,也没有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一起去闯荡天下吧~

    奇Qìsuu書co、分身

    处理好一切,凌青云就回了空间睡觉,跟丧尸打了一天,到底有多累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里的环境,跟以前见过的医院之类的相比已经好了很多,可外面总有股难闻的味道,一整天面对那些可怕的丧尸,也让他精神紧张,相比之下,空间虽然很小,却也是一个天堂。

    回到空间里,凌青云大口呼吸了几次,立刻就觉得浑身舒畅,等从空间里看到外面的庄诚安静地坐在车顶上的时候,他更是觉得整个人都平静下来了。

    “你就打算一直跟这个人在一起了是吧?”小狗一蹦,就蹦到了躺在地上的凌青云的肚子上。

    “当然,我不会离开他的。”想到之前庄诚明明很想吃了自己却还是忍住了,甚至还在丧尸围攻自己的时候帮自己解围,凌青云就觉得心里一暖,庄诚对他这么好,他又怎么能放着庄诚不管?

    以后,他们就一起去杀丧尸吧!等他攒够了功德就把庄诚复活,到时候,他们就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如果庄诚愿意,他们还可以收养几个孤儿……

    “算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要你不做坏事好好修功德就好,不过既然你这么在乎外面那个丧尸,我建议你早点开始练习玉简上的东西,特别是那个分|身术,应该对你很有用。”

    “分|身术?”凌青云皱了皱眉头,很快脑海里就浮现出了分|身术的修炼方法。

    修功德的人,自己的身体就是功德金身,需要好好保护不能有所损伤,也不能泄了元阳或者元阴……但是这样就太痛苦了……所以,练分|身吧!

    “这是什么意思?我没看错的话,这上面的意思是我不能……不能破处?”凌青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把坐在他肚子上的小狗甩到了地下,这叫什么事儿?自己难不成以后都不能跟庄诚有点深入交流了?

    “你怎么就只看到了这一点!”小狗愤怒了:“他现在是丧尸,你就算想干啥也干不成,而你要救他就要把功德金身修炼至大圆满境界,也就是有一亿功德,到时候你想怎么样都行!”

    “是吗?”凌青云回过神来,尴尬地笑笑。

    他初中毕业是当了三年小混混,可是因为庄诚一直在对他普及艾滋病梅毒的知识,还给他看了不少艾滋病宣传片什么的,让他根本不敢接触那些主动黏上来的女人,后来庄诚考上大学来S市,他也就一块儿来了,在S市他干的都是力气活,可以说是农民工的一员,又哪里有钱有闲去找女朋友,所以长这么大,虽然片子什么的没少看过,当年甚至现场版都见过,但自己还真没经历过实战……

    当初庄诚在自己拿他的电脑上网找美女图片的时候还刻意给他看的各种性病资料,一再强调艾滋病的恐怖……凌青云心里一酸,脸上又忍不住露出笑容,那时候的庄诚,肯定是很纠结很纠结,就怕自己被哪个坏女人拐走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