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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录》集[精校版]

    作者: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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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兽心人面

    引子

    远古相传,灵智愈高的动物愈不能食用。因其体内兽性难灭,若食其肉,必受影响。

    人食百兽,岂不是也继承了那些野兽的凶残、贪婪、狡猾、噬血?

    杨戕,将门之后。奈何家境凋落,怀才不遇。

    外敌来袭,杨戕应征入伍,为一小兵。孰料将领指挥错乱,遭至军覆没。

    生死边缘,杨戕为“百兽书生”所救。只是,他却因此而变成了一个怪物——

    一个“人面兽体”的怪物:虎骨、蟒筋、鹰眼、熊心、豹子胆、狼肺、鲨鱼肝

    他本想凭百兽之体,携祖传长枪,重复家门荣耀。奈何世间人性泯灭、正道不存、天理不在,杨戕遭遇诸多不平之事,更感人世万恶,终下决心——

    立马横枪,兽行天下!

    兽性。

    潜伏在他血液之中的兽性,终于爆发

    第一章征兵

    “征兵了!征兵了!”

    大漠之中,惊现一条黄龙,直奔鹿土城而来,其移动奇快,转瞬即近。

    马声嘶嘶,蹄声隆隆。

    那黄龙的龙头竟然是飞驰的一人一马,马背上俯着一个官差,正狠命地抽打着身下的健马。

    马蹄翻飞,将大漠中滚烫的黄沙蹄得四下飞散。

    城中行人纷纷驻足,望着飞奔而来的快马,俱处于征兵的恐慌、疑虑之中。

    “闪开!快闪开!”

    一人一马瞬时已过城门,奔至城内石街。眼见无数行人挡住进路,那马上的官差连忙出声警示。

    见快马冲来,百姓、商贩纷纷躲避,粮食、货物被掀翻一地。

    “嘶!”

    快马行至街头处,马上官差忽地勒马,纵身而下。他连马也顾不得栓,冲在官府告示栏前,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飞快贴于其上。

    众百姓见官差如此急迫,都知道告示内容非同小可,连忙从四周蜂拥而至,将这官差围绕其中。

    官差先拿出羊皮袋猛地给自己灌了一口水,然后喘气,大喝道:“沿海一带,突遇大批蛮人侵袭,兵部下令征兵,每人饷银十两!征兵自今日起,要参军的到府衙报到!”

    一时间人群之中议论纷纷,而那官差却已经拍马绝尘而去。

    战争和征兵带来的恐慌,很快如同瘟疫一般蔓延开去,整个鹿土城都处于一种慌乱之中。

    然而,看告示的人群之中,却有一对兄妹面有喜色,仿佛战争或者征兵,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事情。

    两兄妹匆匆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兄长激动不已,大笑道:“妹子,我们赶紧回去告诉杨戕,这事他已经等了十几年了!”

    “好!不过,我想先给杨大哥买几件衣服回去!”

    ※※※

    时值光武元年七月。

    天下大旱,荒饥连绵,盗贼蜂起。

    “征兵了!杨戕,征兵了”

    一个兴奋地声音在原野中响起,远远地传了出去。

    天空无云,烈日当顶。

    原野之中,禾苗枯黄,满地裂痕,只余稗草独青。

    唯一能让人感到一点生气的,便是那田野边上,光秃小山峦之下的一株巨梧。其枝叶伸展,足足覆盖方圆四丈距离,纵然是这酷旱,亦不能遏止它那强大莫沛的生机。

    只因这巨梧已根深蒂固。

    “沙沙沙”

    一阵细微的声音在梧桐叶上响起,有如细雨轻拍之音。

    声音时急时缓、时重时轻,有如一弯清泉,刺破了炎夏的沉闷。

    然而这声音并非雨声,也非风声,乃是枪劲破空击叶之声!

    杨戕此刻正凝神敛气,舞动手中长枪,幻起漫天枪影。

    七尺花枪,号称百兵之贼。乃是说花枪灵活迅速,神出鬼没,令人防不甚防。不过,这百兵之贼的花枪在此人手中舞来,却颇有丈二大枪的王者之气。

    这见银枪吞吐开盍,凝重处,有若泰山崩顶;细致处,又若梨花飞舞。不过,无论枪势如何变化,这枪法之中都自有一种凛冽沙场的味道,生出一股一往无前的霸气。

    显然,这是一套征战沙场的枪法。

    纵然是旁观着,也不禁为这枪势中的霸气所动,顿升热血沸腾之感,仿佛置身于千军万马之中。

    刚才说话那人,见杨戕使得如此枪法,纵然有急事在胸,不吐不快,也不禁要为杨戕的枪法、气势所慑,哑口驻足,静观这神奇枪法。

    “呜!”

    漫天枪影滕地消失无踪,游龙般的长枪攸地缩回了杨戕背后。

    杨戕收枪定立,身子有如手中长枪一般挺直。此刻的他浑身衣衫都被大汗所浸湿,但英毅、粗犷的脸上却始终都保持着一种冷峻之色,即使身着寻常粗布麻衣,也难掩其凌厉之气。

    仿佛,他就是一把威凌天下的长枪。

    “年过二十有二,却始终一事无成,杨戕真是愧对杨门列祖列宗!”

    杨戕叹道,脸上生出凄然气色,然后将目光投向刚才说话之人,道:“李洪,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我心练枪,不曾留意。”

    原来这李洪就是先前鹿土城中看告示发笑的男子,跟杨戕乃是儿时玩伴。而这杨戕,本是开国上将杨定国的子孙,奈何奸佞当道,杨门凋零,仅余杨戕一人。

    杨戕天性毫勇,纵然家道衰落,也日日辛勤练武,等待有一日能得朝廷重用,重复杨门昔年荣耀。

    李洪眼中发出了灼热的神采,上前说道:“杨戕,征兵了!你,终于熬到了头!”

    “征兵了?”

    杨戕惊道,脸色瞬息几变,心中更是亦喜亦忧。

    喜的是终于能沙场扬威,杨门振兴有望;忧的却是朝中奸佞横行,不能任贤纳谏,否则方外蛮夷如何敢来捋其虎须。

    “好!好!”

    杨戕连说了几个好字,但是脸上却毫无喜悦之色,他将自己的银枪递到了李洪手上,道:“大哥,这只枪是我唯一能送给你的东西了,你以后就把它拿去买了,能换回几两银子!”

    “大哥?”

    李洪有点不知所措,虽然他一直年长杨戕一岁,但是两人一直都以名字相呼,他不知杨戕为何忽然叫他大哥。

    “若非大哥为我管理田间苗木,杨戕只怕早就饿死此地!”

    杨戕百感交集,道:“我杨戕本是不愿受人恩惠之人,但是却受了你们兄妹太多的恩情。二十多年,我虽然一直不说,但是却始终将你视为我的大哥!”

    知道分别在即,李洪鼻子一酸,推了推手中的枪,哽咽道:“杨戕有你这声‘大哥’,我便没有白交你这个兄弟!不过,这枪你还是自己用吧!”

    “不用了,从今以往后,杨戕已有资格使用家传玄铁大枪!”

    杨戕仰天长叹,眼中射出坚定之色,望了望身后的茅屋,毅然道:“我要以先祖长枪重复杨门荣耀!”

    说罢,杨戕将银枪往李洪手中一放,然后转身回了茅屋。再出来时,他手中已经赫然多了一只丈二大枪。

    长枪通体黝黑,闪烁寒光,如同一只沉睡的猛兽。

    “呜!”

    杨戕忽然纵身一跃,离地丈高,力凌空一刺。长枪破空,有若猛龙出涧,发出声声龙吟。

    只这一枪,便已将他的决心和气魄尽纳其中。

    不待枪势使老,杨戕又忽地沉肩抖腕,长枪化一为十,如同龙翔九天,瞬间爆射出千百道的枪影。

    “哧哧”的破空之声响个不停,枪劲所到,有若实质,如疾风劲雨一般射向头上的梧桐叶,在上面留下无数道枪劲刺破的小孔。

    “猛龙出涧”、“穿云见日”、“风驰电掣”、“横扫千军”杨戕一一使来,枪势愈来愈猛,有若长江大河一般奔流不息,无开无终。

    “大哥,保重!”

    不知何时,漫天枪影已经散去,杨戕用手中的长枪向最敬爱的“大哥”展现了心中的决心。心意已明,再无须多说,杨戕将这玄铁大枪拆分为二,背负于身后,然后移开紧握住李洪的手,就这么傲然地往外而去。

    “杨戕,记得去看我妹子,她还在等你!”

    李洪对着杨戕那笔直的背影说到,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在他的心目中,杨戕就是战场上的英雄,天生的将军。所以,他觉得杨戕是不属于这里的。

    杨戕并未回头,顶着烈日前行,高声道:“大哥放心,真妹赠鞋缝衣之恩,杨戕岂敢忘记片刻!”

    此刻的杨戕,早已是离心似箭,但若是还有一人能留住他片刻的话,就只有李真一人了。

    杨戕并没有去李洪、李真两兄妹的家,而是直接向鹿土城的方向而去。

    他知道,李真一定会在路口处等着他,因为她是真正明白杨戕的人。

    果然,在山坳的出口处,杨戕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仿佛是山野灵气勾勒而成的曲线,她那纤弱至楚楚动人的身躯,竟然是如此惹人怜惜。

    一如平常,李真身着淡绿的碎花衣裙,乌檀一般的长发从当中一束,随意地坠在了背后,肩上挎着一个白布包袱,却将清秀的脸蛋藏在了两片梧桐叶之下,堪堪抵御着毒辣的太阳。

    杨戕快步向前。

    “杨大哥!”

    李真已经听出了杨戕的足音,再顾不得烈阳似火,甩开用手顶在头上的梧桐叶,纵情扑入了杨戕的怀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