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乖我们在水里试一试 > 第1334章 背景
    论出身,昌王虽然是炎帝的儿子,但确实没有惠王高贵。

    皇帝的儿子也分三六九等的。

    昌王要是出身高贵,那这太子之位,早就是他的了。

    毕竟他是大皇子,按照传统,就应该是嫡长子当太子,但是这太子之位却是落在了老十王安的头上,只能说即便是在皇家,后台也很重要。

    当然,真要以出身论高贵的话,那惠王又不如王安了。

    你娘是正一品的张贤妃,那又怎样?我娘还是皇后呢。

    我见了你娘,不用叫母后,但是你见了我娘,得毕恭毕敬的喊母后。

    皇帝的儿子,即便不是皇后所生的,也得叫皇后为母后。

    惠王听得眼睛逐渐亮了起来。

    昌王厉害吗?

    厉害!

    但那又如何?

    我娘是贤妃,我外公是六部的人,我娘的娘家在整个京城都可以呼风唤雨!

    而你昌王的亲娘,不过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宫女而已。

    论个人能力,我或许不如你,但论整体实力,你昌王拿什么跟我比?

    眼看惠王总算是有了起色了,张昌继续道:“依我看,陛下让王爷和昌王一起主持这件事情,是想要试一试王爷和昌王之间的能力,看看谁的能力更强,这一次,我们必须赢下昌王!只要赢下昌王,我们的胜算,将会大大增加,而太子,远在千里之外的关外,根本无法插手到这件事情中来,我们可以趁此机会,直接翻盘,将昌王踩在脚下!至于太子,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我们有的是时间准备,然后对付他!”

    惠王被说得一阵热血沸腾,呼吸都变得重了起来。

    此前,他借酒消愁,自甘堕落,那是因为看不到希望了!

    但是现在,炎帝显然是给了他希望。

    并且张昌一番话,说得他内心一阵激动,仿佛看到了自己战胜昌王之后,又脚踩太子,最终登顶帝位的一幕!

    “好!本王接下家,就好好跟昌王斗一斗!”

    惠王拳头拽紧,咬了咬牙,对着空中猛的挥了一拳,“他们不是都想看本王的笑话吗,那本王就让他们好好看看,到底谁才是笑话!”

    眼看惠王总算是重新燃起斗志,不枉费张昌费了这么大一番口舌。

    张昌顿时欣慰的笑了起来,张家众人,也都大笑了起来,笑声连绵不绝,不断在王府之中回荡。

    前段时间,他们觉得惠王没有希望了,就像是一块大石头压在他们心头,别提有多压抑了。

    虽然动了让惠王就藩的念头,但那是无奈之举。

    但凡有一点希望,他们怎么可能甘心让惠王就这么去就藩?

    几十年张家就开始布局,让张贤妃入宫,为炎帝诞下皇子,为的不就是让惠王称帝?

    惠王若是就藩了,等于是几十年的心血,部白费了!

    换成是谁,都不会甘心!

    好在,炎帝尚且在壮年的巅峰。

    虽然已经立了太子,但真正认太子为储君的人,并没有多少。

    也就是说,虽然有了太子,但是炎帝的十个儿子,谁都有当下一任炎帝的机会!

    而惠王的机会,远在其他皇子之上,不算太子的话,也就只有昌王能跟他扳手腕。

    幸运的是,昌王的母亲娘家不行。

    而他惠王的母亲,有张家撑腰。

    击败昌王,并非不可能!

    ……

    “真热啊。”

    大炎南部,一支大部队正在一片平地上修整。

    王安从马背上下来,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着,打开了水袋,大口大口的喝水。

    彩月立刻拿着一块香巾给他擦汗,郑淳则是拿着一把芭蕉扇使劲儿扇风。

    喝完水后,水袋丢在了一边,还是感觉很热,王安干脆直接脱掉了靴子,袜子也拔了下来,丢在一边,摊开两腿,两手后撑着身子,总算是感觉凉快了一点。

    一旁,凌墨云正拿出一张地图在看,时而紧皱眉头,时而眉头舒展。

    他这几天,天天没事就看地图,在心里模拟构建了一套又一套的战术。

    总的来说,这是他第一次跟着太子带兵打仗,绝不能有半点疏忽,只能赢不许败,所以这一张地图,被他翻来覆去的,几乎看了上万遍了。

    忽然,凌墨云鼻翼煽动,像是嗅到了什么难闻的气味,眉头皱成了川字形,一只手捂住了鼻子,侧眸一看,臭味是两只臭袜子和靴子身上传来的。

    “咳咳,凌统领,不好意思,最近一直在赶路,没怎么沐浴,身上有点味道很正常,你多担待。”

    王安自然注意到了凌墨云的异常,难得的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郑淳,把本宫的臭袜子和鞋子拿到大太阳底下去晒一晒,好好用高温杀杀菌!”

    “是!”

    郑淳立刻放下芭蕉扇,拎起王安的臭靴子和袜子,找了块石头,放在上面暴晒。

    他虽然不知道王安说的杀杀菌是什么意思,不过也能懂个大概,以为是让太阳晒一晒,去去味的意思。

    “无妨。”

    凌墨云没多说什么。

    脚汗臭味而已,大家都有,他凌墨云也有,甚至比王安的脚臭还要更重不少。

    事实上,整个大部队,上万人,聚在一团,把鞋子脱了,那味道,能活生生把人给熏得睁不开眼睛。

    毕竟是行军,条件就这样,遇到有水源的地方,还能洗个澡。

    没水源的地方,就只能忍着了。

    “凌统领,我们现在到哪儿了?”王安问道。

    凌墨云在地图上指了指,道:“快到大雁县了,到了大雁县,距离镇南关也就只有六百里的路了,两日之内即可到达!”

    “还要两天啊。”

    一想到还得赶两天的路,他头都快大了。

    这几天时间,天天赶路,人都快麻木了。

    有时候,王安不得不佩服古代的将士们,为了打个仗,走路就得走十天半个月的。

    有些甚至是要走足足几个月。

    相比较之下,他这才走一个礼拜左右,已经不算长了。

    只能说,古代的交通水平实在有限。

    六百里路,也就是三百公里。

    这三百公里,换成上辈子,也就是在高速公路上跑三个小时的样子。

    但是现在,足足得走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