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 204、大郎,该喝药了(14)
    “卫大郎啊,你能不能捉到鹿啊?最好是能捉到一头公鹿。”福祥楼的掌柜压低了声音问卫起,然后挤眉弄眼地露出一个“你懂得”的笑容,说,

    “咱们这县里有不少有钱有闲的老爷、少爷们,最喜欢补身子的野物了,鹿浑身上下都是宝啊,鹿茸、鹿血都是供不应求的好东西……你只要能猎到,根本不用担心销路,我全给你包了!这个数!”

    说完,掌柜伸出一个巴掌,上下转了转,说:“金的!”意思是五十两金子都可以。

    卫起狭长好看的凤眼微微眯了眯,男人为了壮阳最舍得花钱了,还甘之如饴。

    看到这么大的金额,卫起也没有昏了头,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会猎到一头鹿,而是摇着头老实说道:“野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是我想去猎就能猎到,所以我不能保证能猎到。”

    掌柜连忙说道:“那不急,我也不是非要这几天就要,你要是遇到能猎就猎回来,不能的话虽然很遗憾,但那不是没办法吗?我不强求的。”

    “那好,我就碰碰运气吧。”卫起答应道,五十两金子不但能建一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还可以置办不少田产,足够他和霍时初在乡间当上吃喝不愁的小地主了。

    “那我就等着卫兄你的好消息了!”掌柜见他答应了会留意,非常高兴,他对卫起寄以厚望,如果卫起都没法猎到野鹿的话,也其他猎人也不可能猎到了,毕竟卫起这个月以来狩猎到的野物都有目共睹,全是其他猎人没法独自猎到的。

    而这个卫大郎不但自己一个人就猎到了,还毫发无伤,有这样的本事,猎一头野鹿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卫起可不知道掌柜对他这么有信心,他用野猪换了一笔不少的钱,就到猪肉摊去了。

    卖猪肉的老板已经认识他了,这个大方的男人每次买肉都买很多,因此老板见他过来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老远就大声招呼道:“卫兄!今天要买什么肉?还有一只肘子,你要不要?”

    “要!还有没有排骨?有的话我都包了!”卫起果然很豪爽,自从他跟霍时初学会了下厨之后,就开始暴、露他肉食者的真面目了,每餐都无肉不欢,食量还很大,幸好他能干,否则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

    “有有!还有半扇呢,那我就全给你称啦?”肉摊老板笑眯眯地问道。

    “称吧,五花肉也来五斤。”卫起想了想,他还想吃红烧肉,就又说道。

    老板笑得更灿烂了,卫大郎一来就买了他一大半的猪肉,他能不高兴吗?要是像卫大郎这样的主顾多来几个就好了……

    “分量不少啊,不好拿,卫兄我给你个竹筐装吧,你哪天来了再还给我就是了。”老板十分大方地说道,这样豪爽的顾客,他也乐得服务周到些。

    “行。”卫起没有拒绝,等老板把所有肉都放进去,筐子居然快装满了,其他人看着都咂舌,这人买那么多肉是要办宴席吗?

    等卫起走远了之后,其他买肉的就问了:“刚刚那小伙子买那么多肉,家里有事要办席吗?”

    “没有酒席办,人家是自己吃的!”肉摊老板摇摇头说道,他之前问过卫大郎这个问题,谁知道人家说不是。

    “自己能吃这么多肉?家里多少口人啊?不怕肉坏了?年轻人就是不会过日子。”一个大娘摇着头说道。

    “人家有钱,吃多少不行啊?看看人长得人高马大的,肉吃得多不是很正常吗?人家又不是吃不起!”老板不高兴了,皱着眉说道,“你们还买不买了?”

    其他人这才住了口,但有些人就对卫起留意上了,就比如刚刚说年轻人不会过日子的那位大娘,她家里还有个最小的女儿,十六岁,还没定亲。

    偏偏小女儿是个心高气傲的,家穷的不嫁、长得难看的不嫁、身体不好的也不嫁,可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她也不是什么绝色大美人,她这么挑挑拣拣下来,就耽搁亲事。

    大娘这不就急了吗?看到卫起买了那么多肉,肯定家境不差,人又长得高高大大,眉眼清正,是个精神极了的小伙子,她就起了招为女婿的心思。

    买了一斤肉,大娘就开始跟老板套话了:“刚刚那个买很多肉的小伙子,是哪里的人啊?几岁了?他经常来买肉吗?”

    肉摊老板看在她买了肉的份上,就回答了:“我哪儿知道他是哪里人?更不知道他几岁了,只知道他隔三差五就能猎到野物卖给福祥楼,再来我这儿买猪肉,是个大方爽快的!”

    大娘又问了问,确定问不出其他了,就记住了他会隔三差五来这儿买肉,打算以后再多观察观察,没问题就给自己女儿定下来。

    她完全没想到卫起会不会已经成亲了,就一厢情愿地看中了人家。

    不过卫起可不知道这些,他买了肉之后又买了其他调料,最后不知道怎么的,走到一家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铺子,给霍时初买了一份口脂,他不太懂这些女人的东西,只大概知道口脂是古代版的口红,他那母胎单身的前辈子,末世没来临前各种口红的营销广告做得太成功,他都被洗脑了,知道女人很喜欢口红。

    所以他就很直男地买了口脂,想送给霍时初,就当做是感谢她教自己厨艺的礼物吧。

    卫起满载而归,回到家的时候,霍时初正好在院子里缝衣服,她这做衣服的手艺不知道哪辈子就已经会了。

    这会儿她不像刚来那时候什么都要事事亲为,没时间自己做衣裳,如今卫起承担了一大半的家事,她就有时间和精神给自己做漂漂亮亮的衣裳了。

    “给你。”卫起把一个小巧的红粉的小盒子递给霍时初。

    “是什么?”霍时初放下手中的针线,好奇地接过来问道。

    “是口脂,老板娘说这个颜色适合年轻的姑娘。”卫起瞄了一眼霍时初,回答道。

    霍时初一听,开开心心地打开了盒子,果然是细腻嫣红的口脂,她用手指拈了一点抹在自己的唇上,细细地抹开,问卫起:“好看吗?”

    卫起一看她双眼笑得弯弯,皮肤玉白,双唇红艳欲滴,像是雪地里点缀了红梅,惊艳极了,顿时心跳漏了几拍,不由自主道:“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