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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4章

    颜如玉听了,点了点头,“可以。不过江总,万一我们把这些人捧红了,她们转身就跳槽了,那怎么办?”

    “这没办法避免,娱乐圈明星在红了以后违约的事很普遍。我认为这个事不必介意,如果真是合不来了,那强行留下也没意思。一个明星走了,我们再培养一个就是。当然前提是我们要把培养她们的成本给赚回来,所以签约的时候,条件一定要苛刻。回头我介绍一个猛人律师给你,让他为我们定制新的艺人合约。那人坏的很,他制定的合同,能把人套得死死的,根本动弹不得。”

    江远峰所说的猛人律师当然就是程茂生,也就是前世滨海臭名昭著的律师‘程狼狗’。

    自从上次之后合作之后,江远峰时不时让新天地这边给程茂生一些私活,每次给他三五千的好处。

    开始的时候程茂生不让转银行帐户,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

    这一段时间以来,新天地这边陆续也给了程茂生几万块钱。

    对于一个月几百块钱的程茂生来说,这几万块已经让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程茂生像嗜血的动物尝到了生肉的味道,开始主动打电话问新天地这边还有没有私活。

    但江远峰故意让下面的人晾了程茂生几天,让他急了以后,就可以开始收网了。

    现在娱乐公司这边发展迅猛,但这边并没有并入新天地,下一步就得让程茂生过来规范一下这边的合同。

    艺人也有商品属性,但又又有一定的自主性。和艺人的合同不能签得太死,不然会有剥削艺人的嫌疑。

    但也不能签得太松,如果太松了,艺人火了就走了,前期投入就打了水漂。

    所以就需要程茂生那种合同专家出手,打造一系列‘精品’合同,表面上不会吓退人,但其实暗中处处都是套路。

    如果艺人忠心,那大家就双赢。如果艺人忘思负义火了就想跑路,那就得让他赔到倾家荡产。

    说到底,娱乐也是一门生意。既然是生意,那就得在商业的框架下进行,就得遵守商业规则。

    江远峰在想着如何把程茂生逼到公司来的事,颜如玉则在想着如何管理艺人的事。

    她之前虽然在业内混了多年,对于夜店管理什么的都非常熟悉。

    但现在幽兰国际的发展,已经超出传统的夜店的范畴。

    这让颜如玉感到兴奋的同时,又开始有些力不从心。

    因为开夜店要接触的面,那就比开娱乐公司要接触的狭窄很多。

    夜店主要是搞好人脉就行,多和那些爱玩的公子哥们搞好关系,只经他们肯赏光,那店里的酒水能卖出去,就保证能够财源滚滚。

    但开娱乐公司就不一样了,不但卖酒水,还要卖艺人的价值。

    酒水可以明码标价,规模进货,规模销售。

    但艺人不一样,每个人艺人各有特征,商业价值也不同。而且艺人也没法明码标价,只能看艺人的表现来定价。没有明确的标准,需要的是复杂的商业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