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如果如果书店 > 第一卷 懦夫还是英雄 第十五章 废物再见
    大聪明一直都相信自己很聪明,因为周羊羽叫他大聪明。如果他不聪明,周羊羽那个二货怎么会每天大聪明大聪明的叫个不停。但聪明的大聪明在书店里待了那么几分钟却做了一个怎么都算不上聪明的事。

    那个书店老板说要卖一个如果给他。他觉得机会实在难得。很干脆的买了。因为在自己有限的一年小生命里,大聪明听过太多人想要如果。

    周羊羽他爸妈就老骂他是个废物,如果当初没生他就好了。

    酒吧里的那个被周羊羽称为酒托的女人每次都对周羊羽说,如果能尝一尝什么82年的葡萄酒就好了。不过周羊羽这小子脸皮真厚,那么多次愣是当没听见。倒是对网游地上城里认识的那个id叫慕容青青的人极好。人家说如果能有一套最新款的天空套就好了。他二话不说就给人冲上钱了,前前后后开了几千个盒子。这小子眉头都不皱一下。倒是鼠标点的手抽筋了。

    真是活该。那么多钱,要是换成大白菜,估计能装满好几跑车。得够我吃多久啊。

    想到这儿,大聪明不由有些生气。别人想要的如果就不说了,我大聪明每天早中晚三遍,念叨着如果能吃回肉就好了。这小子从来都听不见。不过细想也不能怪这小子,毕竟对于一个废物,要求不能太高。

    但是他也实在太没用了。想我一只猪都能听得懂猪话,他作为什么狗屁万物之灵人倒是听不懂猪话,真是蠢得无可救药。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在背后骂他比猪还蠢。我作为一头猪都快看不下去了。

    那个叫慕容青青平时聊得火热,一到要面基的时候就怂了,最后没办法卷了时装就跑了。事后周羊羽花大价钱,找了大学时隔壁宿舍的计算机系的顺着网线把她给摸出来了。果不其然,那人是个抠脚大汉。看到照片的时候,大聪明差点把昨晚吃得白菜都吐出来。

    不说别的,就他把自己从那宠物店请回家的时候也笨的要死。

    店员说我来自自由而奔放的灯塔国,浑身上下流淌着纯洁而高贵的血脉,他居然也信了。一万块去个零头,9999块。他都没还个价就刷了卡。

    鬼知道那个灯塔国在哪,我一只土生土长的小香猪,连省都没出过。

    那破店请我的时候,批发的,连一百块都不到。

    不过这也能算他心诚,不然我才不会跟他回家。而且就一万块钱,我觉得远远配不上我的身价,只是看在缘分的面子上,才勉为其难的跟他回家的。

    大聪明忍不住笑了起来,看了看后视镜,表情动作丰富。所以说当人真是好,笑都有那么多分别。不像猪,真的不太看得出来。

    这书店老板果然没骗我,跟周羊羽换了身体之后,果然就继承了他的所有技能。不过大聪明到没手舞足蹈庆贺一番,而是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别人不知道就算了。他心里可是一清二楚。

    周羊羽的一直吹牛说自己奉公守法,不敢开快车。实际上还不就是车技太烂,跑车又不好操控,为了装逼,硬撑的。反正大聪明以前在副驾坐着的时候,还是挺害怕的。不知道那些个小妞怎么就一点不害怕,总喜欢掏出手机自拍。

    或许,这就是人身为万物之灵的原因吧。

    绿灯亮起。大聪明小心翼翼松开刹车,小心翼翼踩着油门,把速度维持到刚刚好40公里每小时。

    不过刚才买如果的时候,我好像没给钱。不过反正周羊羽在,他负责就好了。

    再说,我一个没有明天的猪,想那么多干什么。

    大聪明在市区里逛了几圈,找了个停车场把车子停好。双手插袋,开始有目标的寻找。

    不得不说,做人真的好。走起来方便卫生,视野也好,够敞亮。其实大聪明原本是不喜欢讲卫生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卫生。只是周羊羽一没事就按住他洗澡,用那些刷子拼命刷他的皮。大聪明一度怀疑,周羊羽把他请回家,根本不是像他说的为了纪念什么死去的爱情,只是在现实中承受了太多压力,而不得不找一个发泄的工具。

    人类中有种很特殊的毛病叫洁癖。周羊羽就是这种毛病的携带者,而且他的毛病更特别,只对外人不对自己。他自己倒是不怎么讲究。明明他自己总喜欢一件衣服穿几天。虽说这件校服洗了好几遍,还喷了香水,但大聪明总觉得心里膈应。

    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废物果真是废物。活该这种人只能与猪为伴。

    要不是这是在外面,还有那么多人看着。大聪明真想把衣服脱掉,再试试人用四肢爬着走路的感觉,不知道和猪有什么分别。

    这种想法总觉得不对,但是大聪明不想再多想。因为他已经发现了此行的目标。周羊羽叫这种店,开封菜。他说这种店里卖的都是垃圾食品。但是他却似乎很喜欢吃这种垃圾食品,时不时都会点上一个全家桶。

    废物配垃圾,好像也算绝配?

    大聪明很遗憾周羊羽不再身边,如果不是时间有限,他真的很想对着抓住周羊羽的猪耳朵,肆无忌惮地说上这类尖酸刻薄的话一百遍。不对,是一万遍。就像周羊羽总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他说那些丧气话一样。

    明明我还只是个孩子。你却经常向我灌输那么多负面情绪。如果不是每天伙食不错,我早就一鼻子把你拱进垃圾堆了。

    周羊羽很喜欢来开封菜,即使不饿的时候也一样。通常那种情况下,他会点一杯冰可乐,慢慢等他变成常温,然后再一口气喝掉。周羊羽对搭讪的妹子说,这是为了等二氧化碳挥发,减少喝可乐给人体带来的伤害。这种说法真的是太可乐了。每次都能逗得那些妹子笑得叫一个花枝乱颤。

    可大聪明是什么猪?一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猪。他一耳朵就可以分辨出这种话的虚假。

    其实周羊羽来这哪是为了喝可乐,不过是为了看人家小朋友吃炸鸡开心罢了。

    大聪明越想越觉得周羊羽是真的有毛病,看的时候高高兴兴,回了家就是如丧考妣。

    是的,如丧考妣。大聪明很清楚的记得周羊羽就是这样形容自己在那种情境下的心情的。

    周羊羽说过很多次,上小学的时候,他家老二,也就是他弟弟,每次和他通电话的时候总会说下前几天他爸妈又带他去吃开封菜了,又得了一个什么限量玩具。他总是会装作一脸不屑的说,那是女孩子才会做出的炫耀。可挂掉电话之后,总是一个人偷偷难过。

    他爷爷奶奶看着揪心,可是也没办法,生活的地方就是个小县城,哪里有开封菜这种听上去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东西。但是打听了一下,好像就是鸡用油锅炸了一下。于是在周羊羽一个生日的时候,老两口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老两口真的给他做了炸鸡,还是一整只的那种。周羊羽那叫一个开心。

    只是吃到一半,爷爷奶奶说起下次赶集要重新买只公鸡打鸣的时候,周羊羽才知道手里这半只,就是家里那只可以跟他打个五五开的大将军。眼泪就又哗哗往下淌。虽然每次他主动挑衅大将军,都会被大将军追的屁滚尿流上跳下窜,他也每每叫嚣着明天就烧水拔毛炖了它,但是始终是嘴上说说,心里哪里舍得。

    又喜又悲的周羊羽把炸鸡往碗里一扔,嚷嚷着不吃了。这话让他原本就暴脾气的爷爷当即就抽出了藏在角落里的鸡毛掸子。

    合着老子我辛辛苦苦抓鸡炸鸡,费了老半天功夫,你这就不吃了?

    他爷爷也不顾差了个辈分,就按住周羊羽一顿猛抽。

    周羊羽就一遍挨揍,一边吃着炸鸡,不时还叫唤两声。

    周羊羽说过,现在想想,那只炸鸡说实话并不好吃,炸的有些老,咬着费劲,还有点咸,害他半夜起床撒尿的时候还多喝了半瓢凉水。但是他以后就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炸鸡了。

    这话让大聪明听的直翻白眼。人类就是这样神经病,这样的不可理喻,总是说一些看似人话却又不似人话的话。

    这只炸鸡到底是好吃还是不好吃?

    不过后来大聪明想明白了,那是在啃一颗白菜的时候。

    白菜好不好吃呢?当然好吃。但是好吃的是白菜叶,和白菜帮子没啥关系。但是只吃菜叶不吃菜帮子又得被抓去洗澡,刷掉一层皮。所以要问白菜到底好吃不好吃,那必须是好吃的。想明白这个道理的大聪明觉得周羊羽虽然看上去没什么文化,但是起名字还是很务实很有远见的。

    周羊羽后面还笑着说了,他虽然每次被他爷爷用鸡毛掸子伺候的时候都叫唤的大声,可是其实根本就不痛。一开始他不懂事,还笑他爷爷没力气。可是等他奶奶怒发冲冠夺过鸡毛掸子抽在他厚实的屁股蛋zi上时,他顿悟了!他在鸡毛掸子的亲切感从尾椎传递至大佬的一瞬间明白了:一个男人在面对一个男人的挑战时,总好过要面对一个女人。

    后来他就学乖了。每次都叫的撕心裂肺,差不多整条村子的人都能听见。要是晚上,一条村的狗都会跟着一起叫唤。但是似乎是惧怕于周羊羽奶奶的威严,从来没人敢上门劝阻。这也导致王晓雨甚至要偷偷带着周羊羽去报警。周羊羽一度怀疑王晓雨甚至不知道最近的派出所在哪儿。

    不过等后来周羊羽轻车熟路了,就会犯一些低级错误,有时候鸡毛掸子还没落下来他就直接叫唤上了。这种时候,他奶奶就会装作有事一样的走开。留下爷孙两相视一笑。

    不过周羊羽还对大聪明说了,你要真以为他爷爷不会打人那就大错特错了。那次具体原因是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周父惹爷爷生气了,周羊羽看了心疼,安慰爷爷说以后不认这个爸爸了,以后就爷爷奶奶和他,一家三口安心过日子,让那三个人一边凉快去。结果自诩是打抱不平的周羊羽被真切地揍了一个屁股开花。事后两三天晚上都是趴着睡觉的。

    为此周羊羽赌气整整三天没和两个老人说话。最后还是爷爷服了软,给他道了歉,他才笑嘻嘻接受了。当时两个人还约好了,等以后,爷爷也要拿鸡毛掸子揍一遍周父,还必须当着周羊羽的面。

    周羊羽还说,那个时候,他还和二老做了个约定,可能两个老人都不记得了。但他一直记得。他说等以后长大了,赚到的第一笔钱一定要请二老吃一回开封菜,要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点一遍,把所有的玩具都买下来。可是没等他赚到自己的第一笔钱,两个老人就相继走了。

    周羊羽说这叫树欲静而风不止。

    大聪明琢磨了半宿,也没明白两个老人的离去跟树啊风的有什么关系。只是看周羊羽哭的稀里哗啦又不敢出声的窝囊样,心想:如果二老还在,也许周羊羽再拿刷子刷自己的皮的话,就有人会拿鸡毛掸子抽他。他刷一下我,周爷爷狠狠抽一下他。想想都觉得高兴。

    可惜那时候没有如果。

    点餐要排队,这样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常常炸鸡是什么味道的大聪明有一些些不高兴。人类就这点不好,喜欢定规矩,各式各样的规矩,然后逼着自己遵守。这让大聪明着实搞不懂,为什么人类喜欢自己找自己麻烦。如果人类只单纯找自己麻烦也就算了,大聪明作为一只聪明的猪就当看个笑话就行了。可问题是周羊羽这个废物又喜欢拿人的规矩往我一头猪身上套。

    凭什么人类要穿衣服,我作为一只猪也要穿?不然就是变态暴露狂?不会被人类小姐姐喜欢?人类小姐姐喜不喜欢我关我大聪明什么事?她们既不能养我,又不能为我生小猪仔。我为什么要让她们喜欢?而且她们还老有人喜欢捉弄我。

    想到这里,大聪明要了个暂停,掏出了周羊羽的最新款柠檬手机,打开信微,找到其中几个记忆犹新的头像,群发了一句:你才是笨猪!活该你钓不到凯子被人吊着!手动猪头表情。

    然后举报拉黑一气呵成。

    大聪明默默给自己点了赞。然后接上刚才的想法。

    凭什么人类是一日三餐,我作为一只猪也要一日三餐?我们猪从来都是想吃就吃的。而且周羊羽这个废物居然跟我说别吃太多,容易变胖。真是笑话,还有人类会担心猪会肥胖的?

    最离谱的是,他某天早上起来,照了镜子,发现自己肚子上一堆肥肉,就一时冲动买了台跑步机。买了自己不用就算了,每天逼着我跑,还说什么不用浪费钱什么的。不就是吃了你家点白菜,至于这么折磨猪吗?再说你不就是想当个败家子,想把你爸妈的钱败完吗?浪费钱不是正和你意?

    可惜了,他爸妈还有一个样样都比他强的小儿子,他这个愿望怕是要落空了。废物果真是废物。

    大聪明越想越开心,在看到端上来的一桌子食物就更开心了。

    不过他还是觉得这个开封菜店真是太小了,所有的菜品都点了一遍居然就这么点。人家满汉全席不是都108道菜么。这才多少点。不过也就将就着吃吧。

    大聪明直接用手拿起炸鸡,狠狠咬了一大口。确实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满口的高能量物质让大聪明感觉整个猪的身心都得到了满足。

    这就是可以随心所欲饱餐一顿的感觉吗?感觉我都快想流泪了。

    在吃完一个全家桶后,大聪明不得不鄙视了一下开封菜的小气。就这也敢叫全家桶?还不够我一个人吃的。而在咬了一口紫薯派后,大聪明又找到了一个鄙视周羊羽的理由。这个废物吃豆腐脑居然喜欢咸的!简直岂有此理!废物就是废物啊,连这点享受都不会。

    不过说实话,这个可乐真的不好喝,而且喝了并没有什么感觉到快乐的理由。

    吃完紫薯派,大聪明拿过汉堡,打开包装纸,再掀开上下两层面包,将蔬菜剃掉,再用纸擦去肉饼上的稀奇古怪的酱料,将整个肉饼塞入嘴巴。

    还是满满的满足感。

    尤其是自己被当做对面那桌母亲教育孩子不要挑食的经典案例,让大聪明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的愉悦,忍不住冲那个小男孩做了个鬼脸。

    孩子,安心吃你的蔬菜吧,想像本猪一样只吃肉,那就快快长大吧。不过要想快快长大可以自己决定只吃肉,就必须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就意味着还要吃很长时间的素。所以说,人活着真难。好在我活不了那么久。吃完这顿就没下顿了。

    想到这,大聪明忽然停了下来。不是因为惆怅,只是因为人类的胃真的是太小了。

    周羊羽这个废物怎么就这么不能吃。明明网上那些大胃王一个个比我一个猪都能吃。废物就是废物。

    大聪明打了个哈欠,推开一桌狼藉,趴在桌子上打起了盹。

    被小孩子哭闹声吵醒的大聪明有些不高兴,自己没能做一个美梦。将之前没吃完的东西随意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大聪明忍不住皱了皱眉。果然吃过热熟食之后,再想习惯吃冷饭,真的很难。

    这大概就是古人类说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古人诚不欺我啊!

    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16点42分。

    离八点这个饭点还差……。

    大聪明掰开手指头,算了一会儿,没算清。

    于是他索性不算了。

    还是早点去,免得错过了。那我这个如果不是白买了。

    将手指上的油脂抹在这身衣服上,大聪明又获得了一些快乐。可惜不是那个废物买的最贵也最喜欢的那套。

    快到停车场的时候,大聪明又折了回去,重新买了两份全家桶。

    驱车赶到诗韵小区。全家桶还是热的。大聪明坐在车上,默默吃完一桶。然后抱着剩下的一桶,来到14栋1502室的门口。这第二桶大聪明吃的极慢也极认真,连鸡骨头没咬碎就囫囵咽了下去。大聪明觉得自己的食道可能都被划伤了。所以他很得意的笑了。

    这样更好!喜欢吃是吧,最好让鸡骨头噎死你。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

    学着周羊羽的样子甩了甩头发,大聪明按响了门铃。

    清脆的门铃也敲开了大聪明一段珍藏许久的记忆。

    那个时候自己刚被人送到宠物店,还没有开窍,脑子里混混沌沌,只是一头普普通通的笨猪。

    那个废物忽然出现,掏钱请自己回家。

    大聪明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

    周羊羽打开笼子,将吓得刚拉完屎的自己轻轻抱起,不顾自己身上沾到的粪便,把自己揽在怀里。

    你好,大聪明。我是周羊羽。以后我们两个,就是一家人了。

    他的话语说完,大聪明眼里的世界第一次充满色彩。

    大聪明也第一次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还没有他的手暖。

    从书店出门的时候好像太害怕了,居然忘了跟你说一句你好了。

    但想必你也不会介意吧。

    喂,废物,请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别再做个废物了。不然跟你做一家人,真的很丢人。

    对了,如果还有如果,下辈子我请你吃炸鸡。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