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日崛起 > 第五百七十四章、两月之后
    团队的形成,源于环境的恶劣挤压,在生存得不到保障之时,人类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自己的存活的资本,以在世界上活的更久,当人类看见1+1=3的时候,团队便应用而生。

    佣兵团是团队的代表,佣兵团灵活自由,可大可小,可专职,可兼职,可随时离去。风浪佣兵团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乡萍道的边界,看着仿佛凭空冒出来的高大城墙,目瞪口呆。

    银色的城墙高达6.6米,五六公里之外都能看得见。

    “谁在这里建造这么一堵城墙?干什么的?”队伍里面的开心果掌心枪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掌心枪的进化能力是凭空生出子弹,如同手枪射出去,威力巨大,因而被称之掌心枪。只是能力太小,一分钟只能发出两发子弹。

    “只有政府才能做出这么大的工程吧?”四眼仔用手扶了一下眼镜,猜测道,城墙延绵,怕有数十上百里。

    “政府有功夫建造城墙,为何不来救我们?”胖大婶的话让所有人心中一沉。末世之中,没有能力的人是活不下去的,想要活下去,必须进化出能力,不管男女,能力强的人都能得到其他人的吸引,胖大婶原先是菜市场卖牛肉的,丧尸之乱后进化出了力量的能力,让她成功在乱世之中活下来了,一路跌跌撞撞,换了不少团队,最后和风浪佣兵团走在了一起。

    “如果是安吉道政府就可以解释了。”对着岩石人眯着眼睛道。末世之中,几乎所有人的体形都大幅度缩水,唯有岩石人体形朝着横向发展,高大威猛,腰圆膀粗。他奇异的岩石化能力可以让他在大地里面吸收部分养分,虽然只是很少的一丝,已经让他能够比正常人活的更久了,即使在没有食物和水在情况下,他也能活一个月。

    他只要吸收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食物,就能维持高效的生活活动。他的能力也许不是最强的,但是他是队长,因为他活的最久。他的团队里面,来来换换,不知道换了多少遍人,唯有他犹如定海神针,始终未死,风浪佣兵团得以成为乡萍道的一个传奇。

    “这里的丧尸数量少了很多。”队伍里面最沉默的刺客开口了。为什么叫他刺客呢,不是说他可以隐身,而是他的特殊能力,可以让活性细胞在一瞬间死亡,一击致命。所以人送外号刺客。刺客应该经历了很多悲伤的故事,整天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他可以经常一整天不说话,在队伍里面存在感几乎没有。

    刺客这么一说,其他人才发现,靠近城墙三公里开始,丧尸就若隐若现了,难怪感觉安静多了,大家顾着看城墙,都没注意这一点。

    “那边有车队!”长颈鹿指着东方。长颈鹿的脖子并不长,不过个子不低,2.26米,站得高,看得远,此人的视力远超常人,充当观察手的角色。众人扭头的时候,听见了低沉的轰鸣声隐隐传来,迅速变得响亮。

    六辆车,一看就知道是经过改装的,厚重的挡板、锋利的尖刺,把汽车打造成了乌龟和刺猬的结合体,开头一辆车开路,充当的坦克的作用,后面五辆车有大货柜,应该是装东西的,绕着城墙行驶了一段距离,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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