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苟出一个盛唐 > 第四百六十八章 骊山围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唐军聚于长安,李晔肯定不能让他们闲着。

    这时代野兽对人的威胁仍在,李晔刚来的时候,关中遍地枯尸,野狗吃死肉,长的有小牛犊子大小,野猪遍地跑,撞毁村舍踩踏良田,其他的豹子老虎狼群等猛兽更是不在话下。

    大型田猎,除了猎杀野兽,也是锻炼将士实战能力的方式。

    自从收复三荆之后,国事、家事缠身,李晔很少舞刀弄枪了。

    李唐宗室自马上得天下,中唐之前喜猎,中唐之后喜马球。

    太宗曾说:“大丈夫在世,乐事有三:天下太平,家给人足,一乐也;草浅兽肥,以礼畋狩,弓不虚发,箭不妄中,二乐也;六合大同,万方咸庆,张乐高宴,上下欢洽,三乐也!”

    李晔令军中置办甲具旌旗弓弩,准备来一场大型的田猎。

    打猎从古至今都是男儿热衷之事。

    左传有言: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狩猎从来跟军事挂钩的。

    李晔弄这场大型田猎,也是向国人表明一种态度,大唐雄武之风,已然回归!

    军中自然人人摩拳擦掌。

    银枪效节都、亲卫都、黑云长剑都,都憋着一股劲,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也不服谁。

    现在机会来了。

    北风卷起鹅毛大雪的时候,李晔集结三军各一千人,加上各军武贲,一共五千人,浩浩荡荡的出城,向骊山而去。

    不过赵崇凝得到消息之后,纠合了一大群清流,拦住李晔振振有词:“国家百废待兴,陛下当镇之以静,走马放鹰,乃纨绔之事也,上行下效,黎明何安?老子曾言: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陛下不可不戒之!”

    李晔在寒风大雪中冻的鼻涕直流,怀疑这帮人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打个猎而已,用得着搞这么大阵仗?

    还他娘的令人发狂,李晔都要抓狂了。

    寒风一吹,忽然就明白这些人的深意,他们是在借此事展示清流的软实力。

    当年太宗出猎,状元孙伏伽扯着太宗的缰绳,说今天皇帝若是要打猎,先从他尸体上踩过去。

    当然,太宗嗜好畋猎,有些过了。

    但自己才第一次啊。

    这帮人肯定是预谋好的。

    武人们地位上升,国人皆喜兵事,文人们自然不痛快。

    文人同样要展示自己的风骨。

    大唐走在振兴的路上,清流、世家、文人都在复苏,在想在新生的大唐里占有一定的话语权。

    李晔给了辛四郎一个眼神。

    辛四郎当场发飙,“天子仪驾,尔等安敢阻拦?莫非是要造反吗?”

    他这一吼,地面都跟着抖三抖,赵崇凝一文士当场就被吼懵了。

    李晔赶紧绕开他们,策马狂奔。

    公平的说,李晔的确偏重武人了,但现在是什么年代?到处都是磨刀霍霍的乱臣贼子,不靠武人难道还靠文人?

    一个国家的底色永远都是强大的武力。

    而大唐境内的武人跟藩镇武人是两个概念。

    这些年孜孜不倦的灌输忠君爱国思想,皇城司监管,宣教司引导,大唐武人早已蜕变。

    后世不有句名言吗,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横向对比,大唐将士与藩镇对比实在太强烈,即便身为大将,随时也可能掉脑袋,普通士卒就更不用说了,能吃饱就不错了。

    文人治政是对的,可以与武人并驾齐驱,但凌驾于武人之上,就不对了。

    他们有天然的内卷性。

    骊山在长安西北百里,玄宗的最爱华清宫就在骊山脚下,天宝年间,“千乘万旗被原野,云霞草木相辉光”,玄宗把三省六部差不多都搬到了华清宫,安史之乱后逐渐萧条,经历了黄巢之乱,华清宫早已是一片废墟,成了野兽们的乐园。

    只有偌大的残垣断壁诉说着曾经的辉煌。

    隐约可见狐、兔穿梭的身影。

    五千人,分成五队,银枪效节都、黑云长剑都、亲卫都,各一队,武贲一队,李晔身边聚集的护卫一队。

    分黄、青、白、玄、绯五旗,奔行于寒风大雪之中,四面驱赶野兽。

    狩猎跟排兵布阵一个道理。

    什么时候围,什么时候驱,什么时候恐吓,什么时候猎杀,都暗合兵法。

    冬狩难度要大于秋狝,严寒会更加消耗将士们的体力。

    这也是李晔想要的结果。

    以后的战争,肯定不会仅仅局限在温暖的江南地区。

    大漠辽东,西域高原,都是冷的出奇的地方。

    幸好这时代人身体素质普遍很强,刀山火海都趟过来了,区区风雪也不在话下。

    李晔冻的直打哆嗦,将士们热火朝天,寒风中时不时传来呼喝之声。

    辛四郎抱来干柴,搭起帐篷,火苗升起,李晔才好受了一些。

    骊山东西南北的野兽都被驱赶到华清宫废墟之中。

    黄羊、麋鹿、狼群、野狗,还有遍地的野兔……

    来都来了,李晔当然要放两箭,尝尝太宗所言的人生三大乐事之一。

    辛四郎领着十几名武贲在前开路。

    李晔在百名甲士的护送下进入猎区。

    兔子、黄羊飞快在面前蹿过,李晔还没抬弓,就没影了。

    好不容易碰到一只麋鹿,天寒地冻,准头也被冻没了,射了三箭都没中。

    辛四郎眼中带着鄙视。

    周围将士也都忍着没笑。

    “晦气啊。”李晔觉得以后还是得多练练,不然皇帝被人看扁了,问题就大了。

    正郁闷的时候,前方忽然一阵响动传来。

    仿佛山石滚落一般,树木晃动,地上的落雪飞溅。

    不,不是滚石,而是野猪。

    一头牛犊般的野猪顶着白森森的獠牙,发疯一般撞了过来。

    野地里最可怕的不是老虎豹子,而是野猪,发疯的野猪横冲直撞肆无忌惮。

    辛四郎提盾挡在了前面。

    “请陛下暂退。”亲卫劝道。

    看这头野猪的声势,李晔的确想跑,但见到这么多士卒挡在前面,自己能退吗?

    关键时候,李晔的脑子还是清醒的。

    皇帝任何时候不能展现懦弱的一面,更何况是在这个时代。

    李晔咬牙夺过一支步槊,迎了上去。

    “陛下……”周围一阵惊呼。

    那头野猪瞳孔已成血红色,獠牙森森,嘴边吐着白气,地面因为它的奔跑而震动。

    松树上的积雪“簌簌”落下。

    “放箭!放箭!”李晔从容指挥着,凝望野猪的瞳孔,刹那间,仿佛回到当年的华州大战,李茂贞策马持长槊向自己狂奔而来。

    武贲与亲卫的箭法自然比李晔强了太多,野猪背上插满了长翎,仿佛变成了豪猪。

    其中一箭射入它的左眼,野猪爆发出凄厉的惨嚎。

    更疯狂的撞来。

    “呔!”辛四郎大喝一声,左手盾右手横刀冲了上去。

    一声巨大的撞击声,辛四郎手中的盾牌四分五裂,人也被顶飞了,不过这厮神力惊人,野猪的冲势也被他减弱了。

    李晔看准时机,一槊刺入它嚎叫的嘴中。

    巨大的冲击力从长槊传到双臂上,李晔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

    然后“轰”的一声,野猪巨大的身体撞了过来。

    地上的雪花像雾气一样飞溅,将李晔和野猪的身影都笼罩其中。

    “陛下!”

    周围士卒都慌了,皇帝没了,他们的命也就没了。

    “朕没事。”李晔咳嗽两声,从地上爬起。

    千钧一发之际,李晔果断的扔下长槊,扑倒在一旁。

    李晔走出雪雾的时候,周围将士的眼神明显都变了。

    军中历来崇拜强者,乱世更是如此。

    其实李晔以身犯险是经过计算的,身上有最好的明光甲,为了保暖,里面还穿了一层软甲,被撞到最多也只是个骨折。

    同样一身盔甲的辛四郎被撞飞之后,立马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爬起来。

    李晔揉了揉剧疼的右臂,应该是骨折了,“传令诸军,猎获最多者,朕有重赏!”

    李晔的一道命令,将这次冬狩推向高潮。

    自己却回到后营疗伤。

    这次冬狩比较突然,没有训练猎犬,不然不会如此狼狈。

    猎犬没带,随军的大夫却不少。

    一番正骨包扎之后,便万事大吉了。

    五千人的规模不算小了,不过骊山范围也大,持续了近三天,冬狩才结束。

    李晔老远就能闻到血腥味。

    这些将士都是唐军精锐,围猎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各队收获颇丰,黄羊、狼、麋鹿各有千头,兔子更是难以计数。

    其中居然还有三头老虎,十几只豹子。

    “景延广射二虎、七豹、十三狼、二十羊……为第一。”

    “魏继勋,射一虎四豹……为第二。”

    ……

    此次位列,除了辛四郎,一个将军级别的军官都没带,最大的也只是中校尉。

    李晔也是有意提拔军中新锐。

    不过当景延广的名字传来时,李晔不禁心中一动。

    这不是五代第一吹牛王吗?

    居然在自己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