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操盘手札记 > 第四百三十四章 你我都省事
    李欣听了把售房合同往桌上一放:“那不行啊,半个月到一个月才交房我可等不及。”

    “那您的意思是?”

    “两天之内交房,房产证两个月之内办下来。”中午已经被忽悠过一次的李欣决定这次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完全敲定下来,不再给对方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这时间也太紧了吧,我可做不了主。”售楼小姐为难地说。

    “那你把我的意见反馈给你们总经理,看他怎么说。”

    “那好吧,你们稍等,我去去就来。”

    几分钟以后,售楼小姐回来了:“李先生,我们王总说房产证两个月之内办下来没问题,但是交房真的得半个月之后才行。”

    “我真的没办法等那么久。如果你们只能在半个月之后才交房的话,那就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这栋楼我不买了,二是合同里改一下,今天我只交定金,你们交房的时候我再付余款。而且合同里必须加上两条:第一,如果到时候你们交不了房,那定金要双倍返还。第二,如果到了两个月以后你们还办不下房产证来,每耽搁一天必须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

    “这我就更做不了主了!”售楼小姐原以为一切都谈妥了,今天李欣来签了合同,付了款之后,自己这笔生意就算做成了,那一大笔提成就彻底敲定了。可是没想到下午李欣和夏小娜一来谈话的语气和态度跟上午的和蔼可亲完全不同了。她搞不清楚这里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要不这样,你请你们王总出来我直接跟他谈,要不你跑来跑去地传话也麻烦,是不是?”

    “好吧,你们稍等,我去问问。”售楼小姐刚才见到李欣时的满腔热情已经渐渐消失,开始觉得这件事情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王总经理听了这个售楼小姐的汇报后,这才发觉自己碰见了一个难缠的对手。看来自己躲在背后不出面是不行了,他想了想,对售楼小姐说:“你把他们带进来吧,我跟他们谈。”

    李欣和夏小娜进来的时候,王总经理赶紧起身迎接:“不好意思啊,李先生,又让你们跑一趟。请坐请坐。”

    “这个倒是没关系,本来我也想再来看看房子的。”

    “我听业务员说,李先生希望我们明天就交房,是吗?”

    “对呀。”

    “可是我们这边至少得半个月以后,不超过一个月才能交房,你还得多体谅啊。”

    “我买装修好的样板房图的就是省时间,立刻就能住,这一点今天早上就跟王总你说得很清楚了。如果真的要等上半个多月的时间才能交房,那就只有采取刚才我跟这位售楼小姐说的那种办法,我今天先交定金,你们交房的那天我再补足尾款。”

    “李先生,这样我真的很难办啊!”王总经理以前从来没碰见过这么难缠的人,要不是着急着要销售眼前这套样板别墅,他还真不想跟李欣多啰嗦了。

    要是没有中午王总经理中途在装修费用上坐地起价这件事情,李欣可能也不会这么强硬。可是中午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李欣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太善良。

    在没有交房款之前,一切的主动权还在自己手里,可要是自己把房款交了,以王总经理这种坐地起价丝毫不讲信誉的德行,后面他还会出什么幺蛾子谁也说不准。要真是那样,自己可就完全任由别人摆布了,钱拿不回来,交房时间别人还可以随时拖延。

    李欣说:“这个事情其实不难吧?如果是期房,我要求你们两天之内交房那真的是为难你们了,可这套房子是现房,而且是装修好了的。你们要做的就是把室内的家具搬出来就可以交房给我了,这样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多好啊?你站在我的角度上想想,我把钱交给你了,房子却拿不到手,这就是你在为难我了,对不对?”

    李欣现在看出来了,这个王总经理不想马上交房,就是还想把自己已经买下的这套样板间别墅继续拿去供其他客户参观。要不然的话,他没有理由不交房的。

    “你这是不相信我们啊!”这个王总经理的心思还真的就是李欣猜的那样,他既想立刻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又想打个时间差,再继续拿这套房子当样板房使用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这样的话,房款回笼回来了,可以开始其它别墅的装修了,而这套样板房的功能却依然还在发挥,这样就避免了公司售楼部样板别墅青黄不接的现象。

    可是现在李欣话里话外明显是已经猜透了自己的用意,心怀鬼胎的他不知道该怎么正面应付李欣,只好用这句话来搪塞。

    聪明的李欣只要一紧觉起来,就不难猜透别人的心思。他听了王总经理这些话,越发感觉自己的坚持是对的。

    “这不存在谁不信任谁的问题,做生意签合同很正常,把需要注意的双方的责权利在合同里面写明白,是为了防范更多不愉快的发生。这一点王总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啊。”

    这个王总经理一看自己的如意算盘打不成了,立刻就在心里算了一笔账:以其半个多月以后再交房给李欣,到时候才能收回所有房款,倒不如答应李欣的要求,明天就把房子腾给他,明天就把房款收回来。这样自己在老板面前更好交代一些。

    于是他问道:“如果我明天把房子腾给你,你确定能全部付款吗?”

    “这个没问题,签了合同你交房子的钥匙给我,我付款给你。”

    “那不如这样,这合同今天就不签了,明天直接过来签合同、付全款、交房子,这样就不牵扯什么定金不定金的问题了,你看好不好?”

    李欣说:“没问题啊,这样你省事我也省事。但是有一点,售房合同上还得写清楚,两个月之内必须交房产证给我,每超过一天必须要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至于这个赔偿金额是多少,咱们可以再定。如何?”

    李欣之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也不让步,是因为他当初买江城那栋别墅的时候就吃过这样的亏,别墅已经住了一年多了,可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为这事他跑房地产公司很多次,房地产公司的人总是用这样那样的理由在推脱。

    虽然最后房产证还是办下来了,可这段教训让他印象非常深刻,那种受制于人却无可奈何的感觉他是再也不想体验了。

    尤其是这个王总经理一开始就心术不正,要是不把所有事情都谈定,中间留有空当让他钻的话,将来自己更麻烦。

    这里和江城隔了几千公里,为这点事来回跑,窝心不说,还费时费力。

    想当初在江城买那栋别墅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多坑,可后来还是遇见了那么多磕磕绊绊的事儿。买这栋别墅一开头就这么多的不顺,后面的事情就更难预料了,只有把一切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最把稳的。

    着急销售这套房子马上回笼资金的王总经理,现在反而被李欣抓住了命脉,他有些不高兴地说:“那你的意思是?”

    “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为了保证房产证能够及时办理下来。你们不是也说房产证能在两个月之内办下来吗?按照正常程序,这段时间绰绰有余了。要是超过了这段时间还办不下来,那肯定说明你们的这个房屋销售许可手续上有问题,不然的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要求有一定的赔偿很正常,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合同里加上这条也没啥关系啊,对吧?”

    道理全都在李欣这边,王总经理也没有办法:“那你的意思是,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每天赔偿多少呢?”

    “金额多少没关系,300、500的都行,主要是对大家有个约束。”

    “太高了吧,我觉得100就足够了。”

    “没问题,就按你说的办,如果超过了最后的期限,每超过一天赔偿100元。”李欣爽快地说。根据他以前跟江城那个房地产公司的人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在这种事情上违约赔偿金能高一点最好,不能谈得很高也没关系,主要是要有个具体的赔偿标准。

    当初和江城的房地产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要是加上这样一条:房产证的交付时间超过最后的约定期限后,每超过一天赔偿自己10元钱。那房地产公司办事的节奏就会加快很多。

    现在这个标准定为超过期限后每超过一天赔偿100元也已经足够了,因为任何一个公司的老板看见这样的赔偿条例在不停地累积赔偿金额,是绝对不会让这件事情继续下去的。

    “行,那就这样,明天早上你们过来签合同付款,我把房子钥匙交给你,这样咱们就两清了。”

    “就是嘛,这样多好,你把房子腾出来我买了家具搬进去以后就能住了。哦,对了,王总,待会儿麻烦你让这个售楼小姐再带我们到房间里去仔细看看,我好根据房间里的尺寸订家具。还有啊,别墅里那些按照装修风格已经固定在墙上地上的家具你们可不能拆啊,你们一拆整个装修风格破坏了我就麻烦了。比如说厨房里已经固定在地板和墙上的那些碗柜、灶台,书房里固定在墙上的书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