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但闻人语响:巍巍中华 > 277、缘分:献殷勤
    次日,乃是周六,风阅水知道明仁只上半天的课,中午便早早来找陆宛,在教室外等候,要接她放学。风阅水知道,女生嘛,都喜欢男生献殷勤。他本着宁可献错,也不可不献的心态,要抓住一切机会,来触动陆宛的心。

    风阅水一个人在外徘徊,教室里面,克静眼尖,早发现了。看风阅水一直望着陆宛,陆宛时不时的也向窗外瞄上一眼。二人似是传情,又不是传情。克静心里偷乐,想来克定和陆宛的亲事,就要终结了吧。

    刚一放学,克静便来到陆宛身侧,笑问她说:“外面来了个白马王子,应该是来找你这位公主的吧。”

    众人听了克静言语,有人在一边起哄说:“肯定是找陆宛的,你们看呐,那人的眼睛,直勾勾的,恨不得把陆宛盯出教室去呢!”

    陆宛急的脸上羞红,怪罪克静道:“都是你胡说,教人看我的笑话。”

    克静笑道:“这怎么是笑话了,我看应该是佳话才对。才子佳人,一段佳话,等有时间了,把你们的故事排成话剧吧。”

    “排成话剧好。”有一位男生说道,“主演是不缺了,我也可以演个配角,陆宛,你看怎么样?”

    “去你的,就知道取笑我。”陆宛不再理会众人,独自走出教室。

    风阅水赶紧迎上前去说:“陆宛,你放学了?”

    “嗯,放学了。”陆宛点头回道。

    “那咱们去东方福利院吧,我给你看看我的短剑。”风阅水昨天吃饭的时候,曾经和陆宛提及练剑一事,二人约好,今日去东方福利院,一起对台词和练剑。

    “走吧。”陆宛不想再被同学们围观,忙走在前面。

    风阅水跟了上来,路上走着,陆宛便说:“你以后再来,就别道教室外面了,让人看到多不好。”

    “这有什么不好的。”风阅水丝毫不以为意,“你是少女,我是少男,我追求你,乃是天经地义,谁能说出什么不成?”

    “哎呀,我跟你也讲不清楚,反正以后不许你到教室外,否则,我就不理你。”陆宛坚持着她的主张。

    风阅水当即妥协道:“好,我听你的,以后就在校门口等你。”

    “谁要你等了。”陆宛扭转头去,不再看风阅水。

    “是上天叫我等的,与你无关。”风阅水说道。

    他已经大学毕业,且在米国多年,也曾游历欧洲,又出身公侯之家,自是见多识广。昨日和陆宛一番接触,陆宛才知他见识广博,认知深刻,远超明仁的一众学生。正因如此,她才答应今日和风阅水同去东方福利院。

    二人并排走出校门,风阅水看到了,对面不远处,陈子龙正站在那里,往这边观瞧,显见是在等陆宛。

    他暗暗笑道,陈子龙,你休想得逞。

    陈子龙也瞧见了风阅水,暗恨自己又来迟一步,只好眼睁睁看着风阅水和陆宛双双离去,他却独自回到家中。

    风阅水陪着陆宛走了一段路,拦下一辆洋车,陆宛还不想和他同乘,说道:“再拦一辆吧。”

    “一辆足够了。”风阅水笑道,“干嘛那么浪费,我是个穷人,可没钱奢侈。你要知道,一次洋车的费用,足够三个孤儿一天的饭钱。”

    陆宛被他的说辞所动,也便同意了,二人遂并肩坐在一辆洋车之上。洋车跑的很快,到在东方福利院时,恰好是午饭时间。

    风阅水便邀请陆宛一同用餐,所有人的伙食都一样,饭菜很是粗陋,主菜是煮茄子和白菜豆腐,主食是窝头。

    当风阅水将饭菜给陆宛摆上时,陆宛吃了两口,便觉难以下咽。

    风阅水知她吃不惯,便说:“陆宛,你若没有胃口,过会儿,我再陪你出去吃些。”

    说完,他却大口吃的很是香甜。

    陆宛暗道,风家四年前还是锦衣玉食,如今家破人散,但风阅水却丝毫不以为意。他出生于侯门,乃贵胄之家,自幼娇生惯养的生活,肯定比我们陆家奢侈数倍。现在,他却能忍受这样的伙食,我陆宛也是人,为什么就忍受不了呢。

    想着这些,陆宛说道:“咱们不用出去,我吃的下。”

    她虽然没有胃口,还是强行将饭菜吃了个五成。

    风阅水怕她第一次实在不习惯,一会儿吃吐了,也麻烦,便将她的饭菜拿过来说:“正好我的胃口大,吃不饱,你留一些给我吧。”

    陆宛已经是在强吃,正咽不下去的时候,幸得风阅水体贴,便一笑,轻声说道:“阅水,谢谢你,不让我出洋相。”

    “我吃了你的饭菜,应该谢你才对。”风阅水风卷残云,吃得甚是利索。

    陆宛感慨良多,不到东方福利院来,她哪里能够知道,世上真的会饿死人;哪里能够知道,还有如此难以下咽的饭菜。

    风阅水瞧出了她的心思,有意让她知道,无数底层人的生活是何其艰难,便说道:“陆宛,你生长于深宅大院,不可能会知道,就整个华夏而言,东方福利院的饭菜已经是上乘了。我这次从米国回来后,去过两个村庄,在那里,底层大众,能吃上窝头咸菜,都属于求之不得的生活;一般人家,到了冬天,吃糠咽菜就是家常便饭。那日,我去一户人家,他们家最娇贵的儿子,也只是一手拿窝头,一手拿大葱,蘸着酱,吃的异常香甜。或许,在你们陆家,连猪狗都比他们吃的好上数倍。可这就是现实,让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

    “真的吗?”陆宛问道,“我以前看杜甫的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感觉很难理解,叫你这么一说,到了现在,民众过的还是唐朝那样得生活?”

    风阅水看陆宛问得天真,给她解释说:“当然是真的。两千年来,社会一直就是这样,无论是什么唐朝,清朝,还是民国,根本就没有不同。你要不相信的话,等下周吧,我带你去两个村庄瞧瞧。届时,你就会知道,什么叫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知道屈原为什么要写‘哀民生之多艰’;也会知道,周寒的母亲为什么会冻饿而死。”

    他的这些话,触动了陆宛的恻隐之心。她对底层的生活,突然生出了一份怜悯,一份好奇,“阅水,明天上午吧,咱们就去看,好不好。”

    风阅水自然愿意,他笑对陆宛说:“我是怕你千金小姐,明天下午还要排练,上午再出去,会很辛苦。不过,既然你想去,那咱们就明天上午去。”

    “你可别小瞧我。”陆宛昂起脸来,自豪得说,“我的身体很好的,一会儿,我舞剑给你看,你就知道了。”

    “嗯,我相信你。”风阅水起身说道,“走吧,咱们先去饮些茶。”

    他带着陆宛到在自己的房间,陆宛看里面真够简陋:一床,一桌,一凳,一箱子,一暖壶,一脸盆,一毛巾,一个茶壶,三个茶杯,外加几本书。好在墙上挂着一把短剑,看上去甚是不俗。

    风阅水给陆宛沏了茶,端给她说:“我这里只有粗茶,是真正的粗茶,你若喝不习惯,就跟我讲,我再给你倒些白水。”

    “我没你想的那么娇气。”陆宛接过茶来,饮了两口,才知枯涩,也不好挑剔,只说道,“能够解渴就好。”

    风阅水笑道:“陆宛,咱们真诚相待,我知道你不会嫌弃这些,但刚刚吃这些,你不习惯,也是正常的,不必强装你也喜欢。”

    “好吧。”陆宛也笑道,“其实,你这茶真是难喝。”

    风阅水将另一个杯子倒好白水,递给陆宛说:“你喝这个吧。知道我为什么能猜出你的想法吗?因为我一开始也和你一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才逐渐适应的。”

    陆宛看着风阅水,不免心生好奇,问道:“阅水,你告诉我。几年前,你们家还是煊赫一时的名门望族,突然间家财散尽,亲人流离,你是什么感受?”

    “没什么的。这些事情,原也在我的预料之中。”风阅水轻松地说道,“我父亲是大清的臣子,他一生忠心耿耿,觉得没有大清,他就活不下去。为了让大清复辟,他散尽家财,四方奔走,终是徒劳无功。四年前,我十八岁,那时在大学二年级,我接到父亲的电报,说是以后的生活,就靠自己了。我已经成年,何况在米国,十八岁的人,都是靠自己生活。所以我开始一边工作,一边读书,又坚持了三年,直到去年毕业,不也照样过来了。至于你问的感想嘛,我觉得有三点。第一,从富贵之极,到身无分文,不要有什么不甘心的,更不要怨天尤人。第二就是,虽然家财万贯,都是身外之物,但也要利用好,要用到百姓身上,万万不可学我父亲,愚忠到底。第三呢,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能够自食其力,唯有如此,才能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选择。”

    “你讲的真好。”陆宛听后,越发佩服风阅水,佩服他的品格,他的格局,他的洒脱。

    “瞧你,这么崇拜我干嘛!”风阅水和她玩笑着说。

    “谁崇拜你了?”陆宛嗔怪道,“你别臭美,我就是觉得你讲得不错,所以才夸赞一句。”

    风阅水笑道:“可你刚才的表情,跟个小学生似的,让我都不习惯了。你还是多批评我,挑我的刺更好。”

    “你就是个贱骨头。”陆宛也玩笑一句,瞥眼看着墙上的短剑,总觉得甚是熟悉,便说道,“一会儿,咱俩练剑吧,过上几招,看看你能不能胜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