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数据废土 > 第九百三十四节 池鱼
    盲猎朝着陈兴离开的方向,似乎心有所感,转头向罐头骑士报告道,“目标正往市集方向移动……”

    “一旦目标混入人群,我将会失去精准的坐标。”

    正如陈兴猜想的,盲猎的心灵追踪会被人群扰乱。灵能是一种生物电能,每个人都会散发出灵能波动,只是进化者的灵能波动更为明显。

    但是多人群聚的情况下,灵能波动会互相混杂在一起,除非近距离接触,否则很难分辨出来源。

    “距离还有多远?”罐头骑士问道。

    “五公里。”盲猎回答。

    “五公里啊……”罐头骑士低头沉吟了一句,目光看向代号为“钻头”的黑人。

    “目标会比我们先一步进入市集。”钻头回答道。

    地心钻机的工作原理,就是在地下开辟一条虚空隧道,直接通往目的地。

    但是开辟通道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而通往的地方越远,准备的时间就越长。

    乍一看,工作原理和陈兴的短距离瞬间移动,以及拉姆斯登的黄金次元门十分接近,只是条件相对苛刻一点儿,需接触地面和足够的准备时间。

    这也是为什么,他需要通过盲猎的数据计算出路径,刚好在陈兴的前方出现。

    陈兴的移动速度是每小时八十公里,五公里的距离只要四分钟,而地心钻机的最小准备时间是七分钟,所以不可能追上。

    “花匠,给他制造多点儿麻烦!”

    罐头骑士很快就做出了决断,命令花匠继续发射酸液弹,尽可能地消耗陈兴的灵能。

    “沙里个球,甘浪!”

    花匠嘴里骂骂咧咧,用的是沙民的土话,但还是听从了命令,从沙漠靴里抽出匕首,划破掌心,摁在怪花上。

    “绽放吧,沙漠的鲜血之花!”

    花匠念念有词,目标的距离已经超出沙漠霸王花普通攻击的射程,必须使用血手印激发御灵的潜能。

    血手印是新禅宗道门的秘技,通过自身的鲜血强化御灵,通常只有加入道门,并获得道门掌教的认可,才能进行学习。

    但血手印也不是什么独门秘技,与其相似的技能也有不少,只是增幅效果和内在灵能运转方式有些差异。

    花匠并非新禅宗信徒,沙民也没什么信仰,只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这个血手印,是他通过折磨一个新禅宗道门的女人,从对方嘴里逼问出来的。

    鲜血逐渐被吸收,怪花通体充血,

    外皮由墨绿色变成了血红色,藤蔓疯狂涌动,如同打了兴奋剂一般。

    花茎急速膨胀,如同吹大的气球。

    “嘭嘭嘭嘭嘭嘭嘭!”

    下一秒,花心猛地喷出一长串酸液弹,朝着陈兴所在的方向疯狂砸去。

    “还有三公里,马上就到了!”

    “嗷呜!”

    白狼王低声回应,表示不满。

    它载着宿主,雪白的四足在田埂上狂奔。两侧是青绿的小麦,随着奔跑飞速倒退。

    “啾……”

    忽然之间,天空一暗,并伴随着数道破空之声。

    陈兴有所感应,头皮发麻,危险通过精神链接也传到了白狼王那里。只见它后退一蹬,骤然发力,疯了一般向前奔跑,速度瞬间上了一挡。

    骑在狼背上的陈兴也没有闲着,迅速从储物空间里取出备用衣服和毯子,一层层地披在身上。

    他的灵池已经见底,喝下去的灵能药剂也只恢复了一小滩水,只能勉强用出两三次瞬移。

    他打算把剩下的瞬移次数用在最关键时刻,避免被酸液弹直接砸中,而溅射出来的酸液,只能硬扛了。

    他不能在这里把过载用掉,否则他就连底牌都没有了。

    他想过留在原地,用九重奏加蓄能射击进行伏击,但对方有五个人,除非能杀掉追踪者,否则没有任何意义。

    酸液弹瞬息而至,疯狂地砸向地面,白狼王左突右闪,躲避酸液弹的落点。

    大团酸液滚动着,划着抛物线从天而降,狠狠地砸在地面上,如同水袋般四处溅射。

    青绿的麦田瞬间变成了灰白色,烟雾蒸腾,刺鼻的气味窜上半空。

    “滋滋滋!”

    酸液溅在白狼王银白色的毛发上,顿时像被高温灼烧一般,迅速碳化,向内凹陷。顷刻之间,已露出皮肉下的白骨。

    尽管白狼王疼得嘶吼不止,脚下却没有丝毫停滞,拼命地朝前奔跑。虫化狼是荒原里最坚韧的生命,即便身负重伤,肠子拖在地上,依然能跑出很长一段距离。

    白狼王更是虫化狼中的王者,拥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顽强无匹的斗志。靠着这股狠劲,它冒着酸雨,疯狂地奔跑。

    “呃啊!”

    狼背上的陈兴蜷缩在军大衣和毛毯底下,酸液如针般腐蚀进来,皮肤如同火烧般疼痛。

    “妈的,痛死我了!”

    他嘴里胡乱咒骂着,自从得到火焰免疫的符文,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种滋味了。火焰烧不伤他,但酸液可以。

    “哥布林骑兵,出来挡一下!”

    陈兴心念一动,身后张开数道空间裂缝,伴随着哥布林的高声呼喊,“哈拉!”

    大批哥布林狼骑兵冲出来,在白狼王两侧伴行,同时空中飞来大片哥布林蝙蝠骑士,用巨型蝙蝠的身体阻挡酸液溅射。

    一发酸液弹尾随而至,落在陈兴前进的道路上。眼看就要砸个稀巴烂,下一秒,陈兴连人带狼瞬移出十多米,身后酸液弹砸落地面,无数酸液飞溅而出。

    不仅四周的哥布林被溅得千疮百孔,如同冒烟的筛子,连带着周围的麦田部遭遇。

    青绿的麦子一触碰到酸液,立即像被熔炉焚烧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由青转黑,再转灰白,伴随着刺鼻的气味,化作灰烬飘散。

    跑出近两公里后,当最后一发酸液弹落下,陈兴成功躲过了所有的攻击。

    此刻他浑身冒着刺鼻的白烟,背部皮肤大片溃烂,一碰就疼到龇牙咧嘴。

    白狼王身上的伤更是触目惊心,原本美丽的银毫变得灰白暗淡,身血肉模糊,没有一块好肉。

    但它还在咬牙坚持,不敢有丝毫停留。

    “兄弟,难为你了。”

    陈兴伸手摸了摸白狼王的头。

    虽然他现在很想让白狼王回领域养伤,即便是御灵,也会损伤到根本。但现在的条件不允许,他也受了伤,必须保存实力,只能委屈这位老伙伴了。

    后者低吼一声,表示对宿主的假惺惺的不屑。

    “真是个倔脾气。”

    陈兴不禁露出微笑,拍了拍白狼王的头,可当他回过头,看见身后一片狼藉的麦田,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横风吹散了田间蒸发的白雾,露出十几具白骨。它们横七竖八地躺在田地里,还保持着死前痛苦挣扎的姿势。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十几名无辜的农户,就这样惨死在勤恳劳作的田地里。

    陈兴脸上笑容逐渐被痛苦和挣扎所取代。

    仿佛戏剧中的哈姆雷特,生,或者死,这是一个选择。

    同样的选择,也出现在他心中。

    去,还是不去?

    良久过后,他默默地回过头,驱使着白狼王朝市集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