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请开始表演 > 第二百一十一章 曾经(二合一章)
    一方水土一方人,其实早先的各种音乐风格,也大致如此。

    黄土高坡上,就得唱信天游,豪迈苍凉。

    要搁在猫冬能把人猫到发霉的辽东,那曲子一响,就必须是喜庆热闹的大秧歌。

    烟雨江南,幽幽水乡。调子大多曲折婉转。

    而南方刚才所唱的,是属于西南的,是属于那绵绵群山的。

    在那里,想唱歌只用扯开嗓子就是,自有那些山和那些谷,会给出最漂亮的共鸣。

    这首歌,也许得明年才能出现,但南方喜爱上这种调子,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原本的时空里,在他还是个莘莘学子的时候。

    。。。。。。。。。

    南方的脑子里,似乎总有些奇思妙想,而且还乐于去尝试。

    所以在大学玩乐队时,趁着一个暑假,他就打着采风的名号,独自背着个大包包出发了。

    走啊走啊走啊,铁路公路,还有脚上的那双鞋,带他领略到了许多迷人的景致,也遇上过不少有趣的人。

    他一路由东往西,在成都乱跑且大快朵颐了几天后,就准备转道向南,由川入黔,最后去到那传说中的十万大山。

    可走到了川南的一块小地方时,他却再也不想走了。

    那是个以白酒闻名的城市,甚至到城外时,就能闻到隐隐的酒糟香气。

    但让南方醉倒的,却不是那城中的酒,而是城外的风情。

    出了城再往南行,有个不大的县,叫做筠连。

    而县城下面又有个漂亮的小镇-巡司。

    几乎是一瞬间,南方就爱上了那里,不止因为那里群山环抱、绿水蜿蜒。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温泉。

    那时还是露天的温泉,太阳下山前,男人们会去洗。等天擦黑了,村子里的姑娘媳妇儿便背着背篓出现。

    听中巴司机这么一介绍,你说南方怎么肯走?打都打不走啊~

    南方似乎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本领,形象绝好,嘴巴又甜。

    下车寻到离大温泉最近的村子,他只是讨壶水喝的功夫,便为自己找到了落脚点。

    就是那个主动去给他找凉开水的小姑娘家。

    姑娘姓文,在外面是个不多见的姓氏,在左近的村子里却好像不少,南方也是后来才知道。

    这家人是文老头当家,文老头以前当过兵,据说五十多,可看上去却已经六十出头了,右腿在部队里受过伤,所以走路不快,有些小颠簸。

    他爱穿一身看不出本色的的确良,胸前有笔袋那种。

    文老头当年复原回村时,年纪已经不小了,很快便从隔壁村里娶了个刘姓的婆娘,过起了小日子。

    现在家里孩子有三个,十六岁的大妹,就是给他倒水的那个。还有十二岁的二妹,和九岁的幺子-松娃儿。

    婆娘好像生下松娃儿后没几年就去了,现在家里就剩下文老头和三个孩子。

    山里人朴实,南方等到他回来后,笑嘻嘻的递上了两百块钱,又说了一堆子的好话,文老头就答应留客了。

    可能也是因为南方主动出示自己的学生证,说明是来采风的大学生,只求暂住几天。托母校的福,在国内挺有名的。

    文老头前不久刚刚在老房子边上建起栋二层的小楼,还在楼前浇了片水泥坝子,据说是准备给松娃儿以后结婚用的。

    而给南方安排的,是新楼楼上的一间大屋,就是松娃儿的婚房。

    后来知道这些,再看看才九岁的憨娃子,南方就快乐得不得了。

    山村里,楼造起来,安上门窗也就是好了,并不怎么讲究装修那些。

    所以南方进房之后,看到从天到地的水泥本色,在看着那没有窗帘,里外通透的大窗户,也是有些莫名的新鲜感。

    村子在山里,百米无平地,虽是二楼,但窗外不远就是山坡,太阳一下山就黑黢黢的,什么都瞧不见。

    房间里就吊了个灯泡,还有一只木柜和一张床。

    文老头带他认了房间,就转身又背着手下楼了,南方也赶紧放下大背包,跟上。

    楼下的二妹和松娃儿还在写作业,厨房就跟客厅挨着,能看见文大妹在灶台前忙碌,土灶的锅子很大,飘出来的味道很香。

    晚餐是真正的农家菜,主食是跟菜叶一起熬的玉米糊,配菜有白菜和长豆,但都是白水煮,想吃,就自己夹一筷子去蘸小碗里调好的调料,这里叫蘸水。

    等开饭的时候,南方也明白之前香味的来源了。也是桌上唯一的一盘炒菜,豆角炒腊肉,腊肉应该是自家做的,切得极薄,有浓浓的草木熏香。

    从松娃儿下筷子的兴奋劲儿里就能看得出,家里炒菜的机会应该不多。二妹也眼馋却没多吃。大妹有点难为情。

    所以南方尝了味道,就主攻那两盘白水煮的蔬菜了,还一个劲儿的称赞大妹做蘸水的手艺好。不只大妹,文老头的笑容和话语也渐渐多了。

    神奇,文家没人会说普通话,但能听得懂。南方也不怎么熟悉那里的方言,但他脑子快,只要人家说慢些,他就能猜懂七八成的意思。

    饭桌上居然越聊越热络,虽然到后来主要是听南方吹水,但大妹和二妹的笑声十分清脆。

    在城市里,南方就没见过像大妹那么勤快的小娘,饭后利落的收拾好桌子和锅碗,她又忙不迭的生火烧水了。

    而南方就留在客厅里,给二妹松娃儿讲作业题。

    松娃儿反应慢,但听得认真。二妹却是个皮的,还不认生,听了会儿,就爬到南方背上去了,还撺掇他背自己走两圈。

    所以当大妹端着个木盆从厨房出来时,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文老头不见了,南方背着二妹,一边踱步,一边给松娃儿说题目。

    大妹红着脸呵斥二妹,二妹嘻嘻哈哈表示不听不听。而南方也是才知道,原来大妹烧水,主要是为了给自己烫脚。

    但让他感到新奇有趣的,还远不止这些。譬如当泡完脚后浑身舒泰的他,向大妹打听厕所在哪儿时,大妹没领他往在屋里转,却是直接去找了个手电,往外面带路。

    原来新楼还没安厕所,想解手,得往旁边那栋低矮的老宅去。

    出门走了两步,便撞上了正背着手走回来的文老头。

    “阿雅~”大妹开口打招呼。这边管爸爸叫阿爷。

    。。。。。。。。。

    南方跟着大妹进到厕所后,待大妹拉亮了灯泡后,才第一次有了吃惊的表情。

    因为他,是真没见过这样...热闹的厕所。

    是一间半的小土房,那半间更像是个棚子,里面有一头健硕的牛。南方看牛,牛也看他。

    而挨着牛棚的转角,就是间猪圈了。里面有两三只猪儿在哼唧,南方看猪,猪不睬他。

    “那个...大妹啊...厕所呢?”味道非常奇怪,但南方还是笑着,只当闻不到。

    大妹有点不好意思的指指脚下面。

    南方低头,眨眨眼睛。

    原来这牛棚和猪圈间的转角,地面是由石板铺就的。而大妹所指,就是两块石板间的缝隙,大约一掌宽。

    大妹红着脸离开后,南方嘘嘘。

    生平第一次,对着个地上的石缝嘘嘘,右边有猪儿哼哼,左边还有双硕大的牛眼在看住他...着画面,他很多年后都没法忘记...奇妙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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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南方,还没遇见爱情。

    所以,也还只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怂货。只是隐约有点骚气罢了。

    最初吸引他留下的温泉,跟文老头去泡过几次,唯一的收获,就是被村里的男人们打趣,说不愧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果然哪里都大。

    倒是村里的生活,让他渐渐起了留恋。

    文老头有几亩山地,除了玉米和甘蔗,他近两年又申请到补助,县里有技术员来教他在坡上种柚子,还给了种苗。

    但他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柚子,却是果皮极厚,果肉极小,且酸,根本没法卖钱,文老头为此很是苦恼。

    南方想帮忙,可他帮不上啊,能做的,只有打电话给在金陵林业大学读书的朋友,请人家帮着找找资料,寻寻原因。

    文老头感谢之余,也想帮他完成采风的心愿。所以便带他找到了村里的文大爷。

    文大爷不是文老头的大爷,只是在村中的辈分和威望都很高,据说年轻时能唱一整天的曲儿,不带重样的。

    直到现在,附近几个村子里若是谁家要办红白事物,都少不得请他去拿个主意、添个热闹。

    也是从认识文大爷之后,南方才真正的感受到了音乐的多姿多彩。

    民间的音乐,简直就是另一种历史。

    南方至今都说不好,村子到底是属于哪个民族,因为看过的几张身份证上都是汉。

    可文老爷拿出来的那册古老歌本上,却明显不是汉族的文字。

    不光上面的文字看不懂,而且连个谱子甚至注音都没有。

    但文老爷就是有那样的本事,他是真能眯着眼睛,对着那歌本,一条条的唱出来。

    有好多次,南方听文老爷唱几段,记下几笔,就下意识的去看周边群山。

    村子往西翻几重山,就是彝。往南翻几重山,就是苗。

    这样的调门,应该是从那边某处传过来的吧?

    但到后来,他也就渐渐沉迷到那些奇妙的韵律里去了...似乎搞清楚那些也并不是很重要呢,华族的文化,不就是这么渐渐凝聚融合起来的么?

    南方也渐渐喜欢上了村里的一切,喜欢上了在那里的每一天。

    早上陪文老头去他的山地打个转,上午在小店里买上一包孝心烟,去文大爷家听曲记谱。

    下午就到村医家的坝子去玩儿,那里是村里姑娘媳妇们扎堆的地方。

    她们喜欢听南方吹水,南方没说过城市里的那些摩登,倒是每每都将一路行来,自己遇见的那些趣事糗事讲得精彩纷呈,让老少娘儿们嘻嘻哈哈的一团热闹。

    每到那个时候,文大妹就会挨在南方身边,眼睛永远是最亮的那个。直到婆娘们打趣得她脸红,才跑开些,却舍不得跑远。

    而南方也喜欢她,最喜欢的,是每到夕阳下山时,她就远远的站在自家坝子上喊:“啊雅~~果~~次饭咯~~~”

    那是,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刻。

    还喜欢,在清晨时陪她放牛,然后割上高高冒过她头顶的一背篓猪草。

    两人越是熟悉,文大妹的话就越多。连许多不曾对人说过的心事,她都对南方说了。南方每回都是默默的笑着听。

    她说自己长得不好看,眼睛太大了,还被小伙伴起了个外号叫“文鼓眼儿。”

    可南方觉得她很好看,特别那双大眼睛,城里的那些小娘再怎么画,都没法画出这样的一对星辰来。

    她说她讨厌放牛,在村里,能读书的孩子都读书去了,只有像她这样连初中都不好的笨蛋,才会被打发来放牛。

    可南方却不觉得她笨,她总能找到最茂盛新嫩的猪草,洗的衣服很干净,做的蘸水也好吃。

    她说她土,说不好普通话。

    可南方觉得她很养眼,虽然没有胭脂花粉,但每天一早,她都会用梳子沾着清水,把长发梳得亮亮的,再紧紧扎起。

    ...那样的山村,那样的音乐,那样的人儿...

    南方是想多留些时间的,非常想,但十几天之后,他就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了...因为,暑假要结束了。

    他踏上了离村的中巴,他要去魔都了,他要回学校了,去遇见那个女孩,去遇见他的爱情。

    但在路上的时候,南方却总觉得有一股什么力量,在把自己的心,往反方向扯。

    跟大家道别时,文大爷掏啊掏的掏半天,却始终都没掏出来的,会不会是那册歌本呢?

    托文老头交给松娃儿的3,他放学回来见到,会不会很开心?

    她在眼泪里始终都没说出来的...又会是哪一句?

    ...

    一饮一啄吧。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当他后来遇上样的故事,还能告诉自己,这世上值得去追寻的,不止是狗血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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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巴欧巴~”虐神的跑回来,紧挽住**的胳膊:“刚才那首歌,你有曲谱么?”

    嗯,也难怪虐神会激动。

    可能记得的人已经不多了,其实在少时转型男团、在虐神往ost女王人设上面凹之前,她的重点官宣个人技,是tr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