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书后,我娇养了反派摄政王 > 第七十一章 搞事
    卫擎和媳妇儿聊了一会儿天,就跑去集市,把床订下,让人抬回来了。

    两个侧边的屋子便收拾出来了。

    傍晚,棠鲤在灶房里忙碌的时候,赵婶就进来了。

    “夫人,我……我来。”赵婶道。

    赵婶之前也给人做过佣人,一下没干活,就会被主人家打骂一顿。她刚看夫人在烧饭,有些慌了,连忙跑来了。

    棠鲤没有阻止她,而是把灶房交给了她,在一旁看着。

    她买下人回来,当然是要干活的,所以要看看赵婶的手脚利落不利落。

    棠鲤在旁边看着,有时会提点她一下,比如什么菜是两个宝宝吃的,盐要少一点,比如卫擎爱吃红烧肉,烧肉的时候味道重一点。

    赵婶有些害怕,手忙脚乱的,完是凭着本能在干活。她生怕自己出个差错,受到主人家的打骂。

    一顿饭磕磕碰碰地做下来,虽然没听到主人家的骂声,她还是十分忐忑不安。

    赵婶把最后一个菜炒好,一个转身,突然跪在棠鲤的脚下,把她吓了一跳。

    “夫人,我……错了,您骂我……”赵婶磕磕巴巴道。

    “赵婶,你快起来,你做得很好啊。”棠鲤连忙道。

    她说的是实话,赵婶的手脚很利落,干起活来很熟练,可见平时没少干。

    赵婶抬起头,就对上主人家一个温柔的笑。

    “你做得很好,我说真的,但是你要是动不动就跪,我就不喜欢了。”

    赵婶连忙站了起来。

    “夫人!我……不跪了……”

    赵婶把饭做好了,也不停歇,就开始打扫院子,仿佛没活干就活不下去一样,叫她吃饭也不吃。

    常路好一点,拿了两个馒头啃着,但是说什么也不肯跟主人家坐一桌吃饭。

    赵婶把能干的活都干了,打了井水洗干净自己,才进了房间。

    床很干净,还有新的棉被,她都不敢靠近,缩在角落里看了一会儿。

    突然,敲门声响起。

    赵婶吓了一跳,打开了门,就看到一个精致的小娃娃站在门口,正仰着小脑袋看着她。

    这是主人家的孩子,主人家有两个孩子。

    赵婶连忙蹲下身:“小姐……”

    三宝的手里端着一个比她的脸还大的碗,碗里装着馒头和包子,递给赵婶,奶声奶气道:“婶婶,吃饭。”

    赵婶的孙女也这么大了,但是她孙女对她恶声恶气的,满是嫌弃。

    小主人的善意让她无所适从。

    “婶婶,你快拿着,我要端不动了~”三宝嘟着嘴撒娇道。

    赵婶连忙接了过去。

    “婶婶,你吃饱饱哦~”三宝乌黑的大眼睛眨了眨,就迈着小短腿跑了。

    赵婶吃着碗里的馒头,有种被人当人看的感觉,心里暖暖的,鼻头酸酸的。

    ……

    赵婶在家带着两个宝宝。

    她开始还有些拘束,紧紧地看着俩宝宝,也不敢和他们说话,生怕他们嫌弃自己。

    但是两个小主人乖巧善良,又活泼,赵婶那缩在壳里的脑袋伸出来一点,敢和两个宝宝说话了。

    热了帮他们脱衣,冷了赶紧穿上,根据俩宝宝的口味做饭,赵婶倒是把两个宝宝照顾得很好。

    棠鲤带着常路去了铺子里。

    常路以前是伺候有钱人家的少爷的,很机灵,很会看人脸色,所以挺讨少爷的喜欢。

    他挺会看人的,本来以为夫人是温婉贤淑的小姐,直到到了铺子里,他才知道夫人居然是一家铺子的大掌柜!

    在这个时代,女人做生意是极少的。

    常路对棠鲤这个主人多了一丝敬佩。

    棠鲤本来打算让常路当个跑腿的伙计。

    然而,很快,棠鲤就发现常路其他方面的天赋。

    他的嘴很甜,很会看人说话,几句话便哄得客人很开心。

    说起来,常路的五官长得不错,就是太黑太瘦,养一下,小帅哥一枚。

    胭脂店的客人大多是姑娘家,小帅哥卖货更能吸引人!这也是现代营销的常见手段。

    棠鲤是个急性子,越想越可行,让常路看着店,自己出门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手里便多了一套衣服。

    她把衣服递给常路:“去换上。”

    常路有些受宠若惊:“夫人,这不用了,我有衣服穿!”

    “以后你就穿这身衣服在店里招呼着,你的穿着就是咱们店的脸面。”

    棠鲤这样说,常路才跑去内间换上。

    棠鲤买的不是一般的伙计的衣服,布料不错,都说人靠衣装,常路换上新衣服后,就像有钱人家的小公子,整个人干净清秀了几分。

    常路毕竟是个小少年,换上新衣服后,忍不住在铜镜前晃了晃,好像还真有点好看。

    转头,便对上夫人含笑的目光,不由得有些害羞,脸微微发红。

    棠鲤道:“挺好看的。”

    常路的脸更加红了。

    等到有客人进来,常路立即迎了上去,巧舌如簧,不见刚刚的羞涩。

    棠鲤还让卢青得了空,多教教常路胭脂方面专业知识,这样他在卖货的时候就更有话说了。

    常路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他很喜欢主人,也很喜欢这份活。

    不像以前在大户人家做下人,完是为了糊口,每天都战战兢兢的,生怕惹怒主人。

    而现在,主人很好,他也很喜欢这份活,每次卖出胭脂,他就觉得格外有成就感,可谓干劲十足!

    而他每次把钱上交给夫人的时候,夫人还会给他一些赏钱。

    常路连忙推辞,他有吃有喝的,主人不曾亏待他,他怎么能要钱?!

    “攒点钱,到时候娶媳妇好用。”棠鲤道。

    娶……娶媳妇?!

    他爹总念叨着想看他娶媳妇,但是他这样的哪里娶得起媳妇?娶了也是媳妇跟着自己受苦。

    所以,常路从来没想过娶媳妇。把自己卖了后,就是给主人当牛做马,他认识的几个人,签了死契后,有的被主人打死,有的连鞋子都不给穿,都过得十分凄惨。他更没这想法了。

    主人居然还想着他娶媳妇的事……

    念着这事的,除了他爹,便只有主人了。

    他到底是上辈子干了啥好事,才遇到这么好的主人?

    常路鼻头发酸。

    “快拿着,明天好好干活,要是卖不出去,就没赏钱了。”

    常路连忙接过赏钱,脸上露出一个笑:“谢谢夫人!”

    ……

    眼看宝青阁的生意越来越好,周老爷那里有些坐不住了。

    他没想到这小妇人真的有两把刷子,比卢家那个丫头厉害多了。

    他本来觉得宝青阁是他囊中之物了,要是这小妇人真让宝青阁起死回生,那就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他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周老爷心里咕嘟嘟地冒着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