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从大山中走出的风水神婿 > 第六百二十六章 送子观音庙
    我把黄纸贴在这垂垂老矣的魂魄身上。

    很快,泄露的阳寿止住了。

    这老人虽然没有恢复年轻,但是至少不会当场死掉了。

    缓了一会之后,他终于缓缓睁开眼睛了。

    我问老人:“你是谁?”

    老人看了我一眼,苦笑了一声,又缓缓地把眼睛闭上了。

    之后,无论我怎么试图和这个老人交谈,他都不再理会我了。

    我回过头来,问已经醒过来的那对夫妻:“两位,你们最好告诉我,你们的儿子之前发生过什么事。”

    他们看不见鬼魂,只能看见自己的孩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生死未知。

    因此,这两个人根本不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谩骂不休。

    我有些无奈的拿出剑来,说道:“你们再乱叫的话,可别怪我不客气啊。”

    他们却像是算准了我不会把他们怎么样似的,依然对我叫骂不休。

    最后,我爆揍了他们一顿,这两个人总算老实了。

    陈轻舟看着我,幽幽的说道:“做修行人,这么辛苦吗?整天还要打打杀杀的。”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也想以礼待人,可是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拳头比舌头好使。”

    我坐在男人对面,尽量心平气和的说道:“刚才我们夫妻二人,已经帮你检查过了,你儿子在几年前,应该丢失过一次魂魄。现在属于是旧病复发了,我们想要救你儿子的命,但是也得需要你配合才行。你仔细想想,有没有这回事。”

    男人摇了摇头:“没有。”

    我说道:“你确定?”

    男人说道:“我很确定。”

    我说道:“或许是他丢了魂魄,但是你不清楚,你再回忆一下,这孩子有没有生过什么大病?或者之前明明好好的,忽然就倒在地上,昏睡不醒了。”

    男人犹豫了一下,说道:“在两年前,确实生过一场病。”

    我说道:“你说来听听。”

    男人说道:“两年前,我们这孩子忽然病了,当时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孩子眼看着就不行了。我们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

    “后来听人说,这附近有一座庙挺管用的,让我们去拜一拜。也许拜过神之后就好了呢?”

    我惊奇的说道:“有病了不去治病,去拜神庙?”

    男人苦笑了一声,说道:“这不也是没有办法了吗?医院里边治不好,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我问道:“是什么庙?”

    男人说道:“是送子观音庙。”

    有那么一瞬间,我怀疑自己听错了:“是什么庙?”

    男人说道:“送子观音。”

    我忍不住笑了:“你去送子观音庙,希望送子观音治病?那送子观音,不是管着生孩子的吗?你这也不对症啊。”

    男人叹了口气,说道:“送子观音,那也是观音啊,那也是神仙,看见老百姓有困难,那能不帮忙吗?”

    “所以啊,我就去了。去了之后,还真的很灵,我抱着孩子在庙里睡了一晚上,这病就好了。”

    我说道:“这么神奇吗?”

    男人说道:“就是这么神奇。我给送子观音还了愿之后,就把孩子抱回来了。从此时候,再也没有出过事。”

    我对陈轻舟说道:“你怎么看?”

    陈轻舟说:“应该是孩子的魂魄,在那时候被动了手脚,被替换了。”

    我嗯了一声。

    男人忽然看向我们两个,问道:“听你们说话这意思,你们懂妖术?”

    我踹了他一脚:“是道术。”

    男人连忙点头:“是,是道术。那你们能给我的孩子治病吗?”

    我幽幽的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你儿子变成这样,都是我们害的。怎么现在又想让我们帮你了?”

    男人说道:“你现在把我们家都抓住了。如果你真的要害我儿子,早就应该动手了,也没有必要问东问西的。”

    我点了点头:“算你聪明。”

    我走到男孩的肉身身边,盯着那个老人的魂魄看了一会,说道:“他的魂魄,是先天有缺陷,我用黄纸给他补上,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总不能以后每个月医治一次吧?”

    男人苦着脸说道:“这怎么办啊?”

    我拿出来一支蜡烛,说道:“我先看看这魂魄是谁,然后想办法去一趟送子观音庙,看看你们当初到底出了什么事。”

    男人答应了一声。

    我把蜡烛凑到男孩身边,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投到墙上。

    陈轻舟好奇的说道:“这样能认出来魂魄的身份?”

    我说道:“别着急,还有最后一个步骤呢。刚才我就看见了,外面有一只公鸡。”

    我走到院子里,三下五除二,把公鸡抓进来了。

    我从厨房找到了菜刀,用刀在公鸡脖子下一抹。

    那只鸡惨叫了一声,两脚一直扑腾。

    那一股鸡血喷出来,喷到了男孩身上。

    这时候,他的魂魄在墙上显露出来了。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但是我看的清清楚楚。

    是杨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