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降临者的旅途 > 第二卷 迫近的威胁 第二十六章 鱼子酱万岁
    “普拉图姆,我记得你好像就是金河镇的居民?”

    “是的,诺恩先生。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乔斯达一边挥剑,一边回答着方秋灵的问题。

    “也就是说,你对这里很熟悉咯?”

    “是的,诺恩先生。”

    “我想出去吃一顿,有什么地方推荐不?”

    有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在就好办了,当地人自己吃饭的地方才是最正宗的,味道也是最好的。都是长年累月的老顾客,不少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甚至还可能沾亲带故,口味好不好根本不用评判。

    乔斯达挥剑的动作明显出现了停顿,肃然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无奈。方秋灵这个贵族,无论是做派还是习惯,都几乎颠覆了他对贵族的固有概念。

    薄雾湖地区贵族的数量肯定没有首都塞拉迪亚多,不过走在路上时不时也经常能看见。这里最大的贵族无疑就是迪哈鲁斯伯爵,薄雾湖领主。其下还有十多位子爵和男爵,基本上平均是一个镇子两到三位。至于贵族阶级最底层的骑士,数量就更多了。

    以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大大小小贵族,再加上一些平民出身的书记官、抄写员等文职,构成了整个薄雾湖地区的统治阶层。

    迪哈鲁斯伯爵是老牌的军事贵族,喜欢提拔军人,但领地的建设、发展和日程管理又离不开文职人员。所以薄雾湖的贵族们旗帜鲜明的分为了两个派系,以领主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军事贵族,以及主要从事文职工作的传统贵族。

    历代的迪哈鲁斯伯爵都是铁血的强硬派,他们选择了距离落叶关最近的雾夕镇作为领主府的所在。一旦落叶关发生变故,迪哈鲁斯伯爵就会亲自率领领主卫队北上支援。按照方秋灵的理解,有几分“天子守国门”的意思。多位抱有同样理念的子爵、男爵也同样将府邸安放在了雾夕镇。他们一起组成了薄雾湖区域战斗力最强的王国第七骑士团的核心。

    军事方面的事情迪哈鲁斯伯爵搞得定,完没问题。不过文职方面就不怎么行了,迪哈鲁斯家的人不能说都是大老粗,但在数字上没什么天赋也是公认的。除了在平民中选拔适合的人才补充进的领地的文职岗位外,迪哈鲁斯伯爵不得不从塞拉迪亚“高薪聘请”一些贵族来领地任职。

    卡尔萨斯的版图狭长,如同一个倒置的汤勺。位于最西端的薄雾湖在首都塞拉迪亚的贵族们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乡僻壤,粗俗、野蛮、穷,是他们对薄雾湖一直以来的映像。至于迪哈鲁斯伯爵,一个边陲之地的“老马夫”罢了,不足一提。

    来自塞拉迪亚的传统贵族大多并不得志,家道中落、入不敷出的比比皆是。而且不管是有能力还是没能力,自以为是已经属于态度很好了,趾高气扬才是常态。他们的到来立刻宣扬迪哈鲁斯伯爵不过是个一步登天的粗鲁的武夫,一个为国王守门的“老马夫”。至于他麾下的骑士团,那就是“老马夫的跟班”!

    军事贵族和传统贵族们彼此都看不惯对付,他们之间的对立影响了方方面面。雾夕骑兵也不例外。

    在乔斯达眼中,以迪哈鲁斯伯爵为代表的军事贵族严厉而威武,不仅赏罚分明,而且非常亲善,是吾辈的楷模。不过他们的亲善仅针对从军的士兵,对普通的平民可没那么友善。

    至于传统贵族,那就是非常招人嫌的一群家伙了。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并对所有的事情都表现出种种不满。乔斯达看到他们一般都绕着走,走满一步就会被他们抓差。

    而眼前的这位诺恩子爵大人……说实话,看不懂。

    诺恩子爵一副极为白净的脸孔,虽然黑色的短发和黑色的瞳孔让人略微有些不安,但满满的神秘感,毫无疑问充满了魅力,即便与哈鲁斯伯爵相比也丝毫不差。若是出现在宴会上,未婚的贵族小姐们看到了无疑会发出尖叫的那种。

    诺恩子爵非常有才华,音乐、诗词、古籍,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夜晚宿营时他会简单的弹奏一曲。琴曲优美,仿佛有着抚去所有烦恼的魔力。

    而且诺恩子爵在管理上也有着非常优秀的表现,连续七天对兽人的清剿是乔斯达从军以来最轻松一次连续行军、连续战斗。以往哪怕是清剿两处兽人藏身处都会累个半死,饿肚子什么的更是常有的事。但在子爵大人的调配下,顿顿都有热水热食,武器装备也换上了最好的。除了行军和战斗,补给什么的根本不用管。

    同时,诺恩子爵也有着不俗的实力。独自面对兽人都面不改色,两位见习骑士联系攻击都能轻松应对。虽然喜欢使用十字 弩这一点很没风范,但对付哥布林和兽人需要风范吗?完不用!

    睿智而聪慧,亲和而谦虚。虽然说子爵大人也不是没有缺点,不过这个缺点嘛……汤姆老爹说得没错,子爵大人很多地方实在是太讲究了!传统贵族的生活已经算得上奢靡了,但按照子爵大人的原话,“这叫奢靡?这叫打肿了脸充胖子!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都能说出这种话,子爵大人认可的“世面”都该是什么规模的啊!

    诺恩子爵无疑是大贵族,而且顶级的豪门贵族中的一员。汤姆老爹说子爵大人很可能是王族。对此,乔斯达深表同意。相比军事贵族和传统贵族,诺恩子爵的为人处世无疑更具魅力。

    不过现在这位大贵族,居然在问“出去吃饭哪家小店味道好”。那么讲究的子爵大人,不是应该找最顶尖高级餐馆,享用顶级大厨烹饪的美食吗?

    “这个……诺恩大人想吃什么?”

    “当然是吃鱼,我看到有很多渔船回来了。满载而归。”

    “吃鱼?”乔斯达脸上多了几分古怪,“诺恩大人,您是贵族……”

    方秋灵有点奇怪:“怎么了?贵族不能吃鱼吗?”

    “倒也不是……不过诺恩大人,您想出去吃的话,还是去西街吧。我知道那里有家店,羊排烤的非常不错,用上等的香料烤制,而且他们家的金丽酒也很有风味。”

    “你说的那家店我昨天去过了,味道还行。羊排很不错,非常新鲜,不过大厨的水平真的一般。”

    方秋灵和雾夕骑士们目前居住的地方是诺托斯神殿的后院,食宿免。床铺什么的还行,晚上也很安静,睡眠质量很高。不过餐食就不怎么样了。早餐是土豆加面包,午餐是面包加土豆,晚餐再多一盆蔬菜汤。毕竟是神殿,苦修士众多,餐食什么的也就能填饱肚子。

    一连吃了三天,方秋灵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土豆了,对肉的渴望无限上升。然后他溜出去找美食了。

    乔斯达说的那家店实际上是个小酒馆,名字什么的没有注意。当时是被烤羊肉的香味吸引进去的。羊排非常新鲜柔嫩,香料也很不错,但大厨的烤制手法不敢恭维。烤制的手法极为粗暴,简单总结就是不断的撒香料,一层、两层、三层……直至整块羊排在烧烤的过程中完被香料覆盖。

    吃的时候方秋灵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吃香料,还是吃羊排,有一种主次颠倒、本末倒置的感觉。希诺吃的非常开心,看在这一点上方秋灵觉得勉强对得起付出去的三十个银币的餐费。不过他们家的金丽酒确实很不错,入口绵甜,有种在喝果汁饮料的感觉。

    “西街还有一家牛排店……”

    “这家的牛排感觉一般,而且卫生条件不怎么样。”

    ——卫生条件?

    吃饭还需要讲究卫生?乔斯达想了想,认为完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他多少能理解汤姆老爹的抱怨了。

    “西贝卡酒馆,他们家的炖菜很不错……”

    “卡卡旅店,奶酪非常棒,我喜欢用奶酪陪牛肉……”

    “或者热闹酒馆怎么样?那里的姑娘……”

    乔斯达一连推荐了五、六家点,方秋灵逐一否决了。

    “就没一家是做鱼的吗?今天我想吃鱼。”

    乔斯达不说话了。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方秋灵有些奇怪。

    “怎么了?有话直说,别吞吞吐吐的。”

    “诺恩大人,您刚刚是不是看到很多渔船回来了?带回来的鱼是那种青灰色的,大概这么大的。”乔斯达大致比划了一下,作为在金河镇的居民,他很清楚这个时节满载而归的渔船上通常只会有一种鱼,“那是马格利达鲟鱼,您是贵族……”

    “贵族怎么了,不能吃鲟鱼吗?”

    话一出口,方秋灵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个常识性错误。

    鲟鱼在他眼里是好东西,不折不扣的好东西。不过在当地人眼中,这种大型鱼类说不定是渔夫用来果腹的“下贱食物”,贵族吃这种东西说不定有失身份。

    方秋灵伸手抹了把脸孔,脸上多了几分无奈。

    ——还真是麻烦。吃点东西还要分平民和贵族。

    乔斯达不说话了,手中的长剑被他挥得哗哗作响。方秋灵的猜想无疑是正确的,马格利达鲟鱼天然带有的海腥味被认为是“不优雅”的味道,很少有贵族愿意品尝马格利达鲟鱼。不过乔斯达还是低估了来自吃货帝国一颗吃货的心。

    方秋灵一把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抓到了墙角边,然后压低了声音问道:“普拉图姆,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因为这东西属于‘平民的食物’?”

    乔斯达还是不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你家里吃不吃这种鱼?”

    乔斯达继续点头。

    马格利达鲟价格便宜,量又足。普通家庭的首选。

    “那好办……”

    方秋灵露出了笑容,不过这笑容让乔斯达有了非常不好的预感。

    “您不会是想……”

    “没错,不行吗?”

    “诺恩先生,鲟鱼真的不好吃,味道很重、很腥的!”

    “这你不用管,我有的是办法。”

    半小时后,乔斯达在自己家里无奈的看着诺恩子爵。自家妹妹和老妈在这位子爵的要求下正在火塘上忙碌个不停。

    足足有十斤重的鲟鱼洗净后选取最好的鱼腹部位切块,随后放置在一个宽大的铁盘上。铁盘是从隔壁旅店借来的,事先已经刷上了一层油。然后放入各种调料,将鱼肉淹没,进行腌制。

    调料是方秋灵从现世带来的,人气烤鱼店的烤鱼酱汁调料包。撕开纸质包装时散发的浓郁香味和调料包里厚厚的一层油脂让乔斯达一家惊异不已,他们从没见过这种酱汁包。

    除了满满一盆鱼肉,蔬菜也必不可少。其中土豆毫无疑问是主角,然后是大口菇、花菜、青豆,再撒上一把绿莹莹的香葱。随即将整个铁盘直接放在火塘上进行烤制——可惜没有年糕,也没有猪血、豆制品。

    鱼肉已经开始烤制,收拾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杀鱼剁下来的鱼骨、鱼下水之类的东西部倒进了另一个陶盆,这些东西渔民一般是不吃的,通常直接倒掉或是喂狗。

    正在收拾中,方秋灵忽然眼睛一亮,赶忙连声叫停。

    “等一下!等一下!”

    “诺恩先生,怎么了?”

    方秋灵迫不及待的直接把手伸进了陶盆,抓出了一大把黑色的颗粒出来——鲟鱼的鱼卵。

    “别扔、别扔!这东西别扔!”

    “诺恩大人,这是鲟鱼的鱼卵。”

    “对,我知道!你们都不吃这个的吗?”

    “这东西的味道怪怪的,当然不吃。”

    “真是暴残天物啊!这可以最好吃的东西!”方秋灵抓过身边一个干净的陶盆,把鱼卵放进去,然后又抓了一大把鱼卵处理,“莎蒂,能帮忙把这些鱼卵都挑出来吗?”

    “是,诺恩大人。”乔斯达的妹妹细声细气答应了一声。

    “诺恩大人,您这是要做什么?”

    艾露恩虽然没有“君子远包厨”这种指导性的贵族生活准则,但差不多的话语也还是有的,厨子的地位一向很低。诺恩子爵对吃有着无比的执着,居然还随身带着“烤鱼酱汁调料包”这种东西。这已经让乔斯达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而现在子爵大人居然又看上了平时直接往河水里丢的鱼下水,这让他的三观尽碎。

    “挑出来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加盐进行搅拌。其他几条鱼也这样帮忙处理一下,谢谢。”方秋灵先嘱咐好莎蒂,然后才转过身告诉乔斯达,“鱼子酱,鱼子酱就是这么来的。用新鲜的鱼卵,洗净后加些许的盐进行搅拌,然后放在滤网上筛晃,直到变干,就可以装罐了。在塞拉迪亚,这可是只有王室才能享用的美味。”